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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通过了“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以下简称:昆蒙框架)。这一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先后经历了预稿、初稿和昆蒙框架,经过了多轮谈判和磋商,部分内容不断调整,显示出了各方在部分议题上的分歧和妥协。本文详细梳理了预稿、初稿和昆蒙框架中2050年长期目标和2030年行动目标中涉及的指标,及指标期望达到的目标,提出讨论和关注的重点有: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遗传多样性保护、保护地目标、转型和紧急行动,以及框架的落实。未来工作的重点则是如何采取紧急行动,将全球目标转换为国家行动,提供资金支持,以及确保监测体系有效实施等。  相似文献   

2.
“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是当前《生物多样性公约》谈判的焦点议题之一。本文阐述了框架制定的背景, 介绍了“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不限成员名额工作组(Open Ended Working Group, OEWG),的谈判过程, 综合分析了缔约方在各有关磋商进程中的观点, 以及目前缔约方对框架各个要素的共识和分歧, 评估了框架的制定进展, 并就框架的设计提出四点展望: (1)阐明转型变革的具体实施路径; (2)平衡反映公约三大目标; (3)加强与其他全球治理进程的协同; (4)强化框架对全球及缔约方履约进展的评估和审查。最后提出对我国的建议: (1)及时更新国家生物多样性战略与行动计划(National Biodiversity Strategies and Action Plans, NBSAP); (2)加强国内生物多样性工作的协调; (3)继续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和责任机制。为缔约方更好参与框架制定进程, 深入了解框架及其磋商进展提供参考, 并为下一步框架制定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3.
罗茂芳  杨明  马克平 《广西植物》2023,43(8):1350-1355
在中国作为主席国的引领下,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以下简称COP15)第二阶段会议通过了62项决定,特别是达成了以变革理论为基础的《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以下简称《昆蒙框架》),为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擘画了新的蓝图。该文就《昆蒙框架》的三个核心目标——保护地“3030目标”、资源调动、遗传资源数字序列信息进行解读,对保障《昆蒙框架》落地的相关决议进行简要介绍,并就我国未来的保护行动提出了相关建议:(1)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主流化;(2)进一步制定详细的保护计划,明确保护区域的范围、目的和管理措施,并落实实施计划的责任部门和具体措施;(3)根据框架目标的监测要求,制定可操作的指标体系和监测计划;(4)继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识和教育,提高公众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促进全社会的可持续生产和可持续消费;(5)大力推进国际合作,在更大尺度上探索和促进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寻找对自然产生正面、积极效果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路径。  相似文献   

4.
《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将评估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已有进展, 审议并通过“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 后者是实现2050愿景“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关键, 有助于达成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生物多样性资金机制现在是将来也是实施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的重要保证。根据《生物多样性公约》信息交换所的数据, 目前各缔约方每年对本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投资额度占其当年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比较小。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 2015年时生物多样性保护资金投入占GDP比例为0.255%, 在世界各国中处于比较高的水平。近年中国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投入连年增加, 2019年时已经达约0.6%。有研究表明, 目前全球每年生物多样性保护资金的缺口至少500亿美元, 未来十年还有更大的资金缺口, 而且当前已有生物多样性资金渠道比较单一, 并存在一些短板, 远远不能满足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的要求, 急需建立新的资金机制, 调动更多资源, 推动2030年生物多样性保护任务和目标的实现。《生物多样性公约》的资金机制可以与包括《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在内的其他相关环境公约协同增效, 比如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将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气候变化减缓等环境目标联系起来。中国作为COP15的东道国, 有积极协调磋商的责任, 力求在大会上推动形成一个新的资金机制, 即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 为“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的实施保驾护航。新的生物多样性保护资金机制将独立于现有的生物多样性保护资金机制, 具有多样化投资渠道并引入绩效评估机制, 将经费与任务目标关联, 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支持发展中国家的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  相似文献   

5.
吴杨  田瑜  戴逢斌  李子圆 《生物多样性》2022,30(5):21549-A2
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政府间科学政策平台(IPBES)的目标是加强科学政策对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的影响。为了更好地理解和展示IPBES目标的基本要素及其相互关系, 在千年生态系统评估(MA)的基础上, IPBES融合多种知识体系, 不断完善、创新, 逐步形成了以“自然对人类的贡献” (NCP)为核心的概念框架。本文首先梳理了NCP的发展历程, 论述了NCP与生态系统服务的关系, 指出两者均关注人类福祉, 但与生态系统服务不同的是, NCP涵盖了自然对人类生活的消极影响, 强调社会文化因素、传统知识和土著居民的地位以及人与自然共同作用的重要性。其次, 本文阐述了人与自然共同实现NCP进而影响人类良好生活质量的机制, 并分析了NCP大幅下降的全球趋势, 提出世界各国应不断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主流化, 增加国际交流与合作, 致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2050年愿景。最后, 本文讨论了NCP在IPBES评估和《生物多样性公约》磋商谈判中的应用前景, 为今后NCP理论研究和实践提供科学支持。  相似文献   

6.
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损失是人类面临的两个严峻的全球性环境挑战, 有关应对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公约的协作在全球范围内也越来越受重视。本文系统梳理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物多样性公约》下应对气候变化的发展脉络, 探讨了两公约下各缔约方针对相关议题的谈判立场及未来走向, 并对两公约进行了综合评价。《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涉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焦点议题主要有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Land Use, Land-Use Change and Forestry, LULUCF)、减少毁林和森林退化的碳排放机制(Reducing Emissions from Deforestation and Forest Degradation, REDD)及损失和损害国际机制, 《生物多样性公约》下涉及应对气候变化的焦点议题主要有协同增效、减少毁林和森林退化的碳排放机制(REDD)和地球工程及相关问题。本文最后还就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国际谈判及国内履约提出了建议: (1)整合谈判团队力量, 促进两公约协同增效; (2)做好交叉议题的研判和谈判预案, 主动引领谈判进程; (3)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谈判提供损失和损害风险评估数据; (4)加强《生物多样性公约》下地球工程议题的科学研究与国际交流。  相似文献   

7.
《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制定了未来一段时期全球范围内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行动,包括将生物多样性及其多重价值纳入经济和社会活动的主流。中国作为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CBD)缔约方之一,在持续推进生物多样性主流化方面作出了不懈努力且成效显著。该文通过探讨解析生物多样性主流化的概念内涵,梳理总结我国生物多样性主流化的具体实践和阶段成效,对标《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目标,围绕政府、企业、公众不同行为主体,提出新时期我国全方位推进生物多样性主流化的4个主要实施路径:(1)引入统一的行动框架;(2)发挥政府治理的主导作用;(3)联动企业采取共同行动;(4)提高公众意识以促进其广泛参与,致力于将生物多样性融入各级政府部门政策机制及社会生产生活实践活动中,为完善生物多样性治理决策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8.
《生物多样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是三大环境国际公约之一。随着《公约》谈判的不断推进, 企业与生物多样性(Business and Biodiversity)逐渐由《公约》中的一个概念发展成为《公约》谈判中的一个重要议题。1996年召开的《公约》缔约方大会第三次会议(COP-3)首次提出企业(私营部门)参与生物多样性的概念后, COP-5将企业参与列入《公约》议题, COP-6正式将企业参与纳入《公约》全球战略, COP-8首次将企业参与生物多样性单独纳入《公约》决定, 并提出下一步开展推动企业参与生物多样性的做法, COP-9拟定了《企业优先行动框架(2008-2010年)》, COP-10决定开展企业参与生物多样性对话论坛。迄今为止, 《公约》秘书处共组织了4次全球企业界与生物多样性伙伴关系(Global Partnership for Business and Biodiversity, GPBB)论坛, 就这一议题进行专题交流和探讨。企业与生物多样性也是当前我国生物多样性管理工作中的一个新课题, 中国对此十分重视, 并派代表团参加了GPBB-3和GPBB-4两次会议。鉴于目前中国经济发展状况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面临的形势, 作者提出以下建议: (1)积极参与国际合作, 利用GPBB国际平台适时宣传我国生物多样性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2)加强技术研究, 制定我国企业参与生物多样性的相关标准、规范或指南; (3)深化平台建设, 搭建企业参与的中国生物多样性伙伴关系; (4)建立跨部门的企业参与生物多样性协调机制。  相似文献   

9.
“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是当前《生物多样性公约》谈判的焦点议题, 了解该议题的谈判进展将对我国顺利举办第15次缔约方大会(COP15)产生积极的作用。本文在梳理相关谈判进程的基础上, 分析了各方主要观点, 并就我国应对国际谈判并以东道国身份推进该框架的制定进程提出了建议。各方对制定框架的时间表、程序和一般性原则形成了较为一致的共识, 认为应尽快确定“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的程序及时间表, 基于“爱知生物多样性目标”的执行经验、科学结论和和广泛的信息来源, 与“可持续发展目标”及其他国际进程衔接, 重视利用情景和模型, 并支持更多利益相关方参与制定过程。同时, 各方认为框架应主要包括土地利用、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的措施、解决生物多样性丧失的根本原因、主流化、能力建设、资源调动、国家承诺等要素。为应对国际谈判, 建议我国在《公约》谈判会议中适时提出以下观点: 重视实现可持续利用相关的目标; 提升评估指标体系的合理性; 科学制定措施。此外, 建议我国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推进框架制定进程: 充分利用国际高级别会议, 提升政治重视程度; 积极与主要国际进程协作, 推进该框架深入讨论; 重视调动利益相关方积极性。  相似文献   

10.
尹彩春  赵文武 《生态学报》2021,41(23):9536-9542
2021年2月18日,联合国环境署发布《与自然和谐共处:应对气候、生物多样性和污染危机的科学蓝图》。报告指出: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下降和环境污染已经成为全球三大环境紧急情况;人与自然关系面临着社会经济发展压力加剧环境风险、遏制环境恶化的全球承诺尚未兑现、环境风险威胁可持续发展目标等多重挑战;全球亟需开展以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为框架的系统变革,加快应对全球环境危机的重点行动,改革资源环境和经济系统,提高粮食、能源和水系统的环境友好性与可持续性,加强对人体健康与生态环境健康的协同保护,进而推动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以及可持续发展。该报告结合全球环境评估的最新进展,强调了社会-经济-环境可持续发展仍是未来的重要研究课题,对我国社会-生态系统与可持续发展等领域的科学研究有如下启示:(1)创新社会-生态系统的综合集成研究,探寻不同发展路径和气候变化情景下社会-生态系统时空演变特征与趋势;(2)注重科学研究对决策的支撑以及与国际重大议程的衔接,探索和创新可持续发展的中国方案。  相似文献   

11.
《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计划于2021年在云南昆明召开, 大会将评估《2011-2020年生物多样性战略计划》执行情况及实施进展。如能达成协议, 将出台“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 作为指导2020年之后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最新纲领性文件。这是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进程的一个里程碑, 也是展现中国以及云南多年来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的重要契机。作为中国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省份和具有全球意义的生物多样性关键地区之一, 云南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投入巨大努力, 在全国较早发布省级《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2-2030年)》、开创地方立法先河、率先试点建设国家公园、较早开展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与评估研究工作、建立了首个国家级野生生物种质资源库等, 在就地保护、迁地保护、重大生态工程等众多领域都取得显著成效。本文在梳理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进展与成就的基础上, 对保护成效进行了评估, 并有针对性地探讨了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未来发展方向及重大意义, 加强全省农业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发挥跨境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减贫示范作用、协调发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少数民族传统知识保护等方面是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今后发展的重要方向, 同时本文也为进一步促进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管理提供了基础资料, 并为COP15提供地方履约实例。  相似文献   

12.
The 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 arose as an international agreement for the conservation and continued exploitation of Earth's biological diversity (biodiversity). It directly affects those involved in conservation, exploitation and investigation of biodiversity in all its forms, as well as affecting the viability of all life. Australia is one of more than 170 countries that have ratified the Convention. Its involvement in this Convention will be considered in terms of the National Strategy for the Conservation of Biological Diversity with a focus on the coverage of microorganisms within this strategy. Microorganisms represent a major part of the biodiversity on Earth but, as yet, remain relatively unknown. Among those microorganisms that have been described, many, originating from a range of countries, have been deposited in culture collections worldwide. The Convention contains articles that impact on ex situ collections, although precise protocols are not set out therein. An international code of conduct is now being formulated to ensure ongoing access to and exchange of microorganisms in the interests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n industrialised and developing nations.  相似文献   

13.
全球环境基金是《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唯一资金机制, 它按照《生物多样性公约》要求和基金自身的政策导向为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提供资金支持。从其试点期到当前的第7增资期, 全球环境基金在生物多样性领域的战略目标发生了多次变迁, 研究这些资金机制战略目标所涉及的生物多样性热点问题的变迁情况对未来相关工作开展具有一定参考意义。本文梳理了各增资期生物多样性领域战略目标所涉及的生物多样性热点问题, 对每个热点问题在全球环境基金各增资期中资金量和内容的变迁情况进行了分析, 并就中国当前情况与之进行比较, 进而提出了加强对保护地中生态系统代表性的考虑、增强保护地资金可持续性、全面推动生物多样性主流化、加强生物安全相关领域研究、推进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立法并注重知识管理、加强新问题新挑战的应对、深化资金机制研究等建议, 以期为开展《生物多样性公约》履约、生物多样性管理和研究工作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4.
全球正在经历第六次物种大灭绝。为了应对生物多样性丧失速率日益加快的严峻挑战, 《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届缔约方大会通过了《生物多样性战略计划》(2011-2020年)及20项爱知生物多样性目标。然而, 2019年IPBES全球评估报告表明, 大部分爱知目标可能无法在2020年实现, 因此, 自然保护需要变革性转变。中国虽然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 提出了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及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目标, 并通过绿盾行动和环保督察提升了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性, 陆地自然保护地覆盖率也已达到18%, 但仍未有效遏制生物多样性下降的趋势, 物种濒危程度持续加剧。尽管生态文明一系列改革已经做出了变革性转变, 中央层面大力推行生物多样性“主流化”的相关政策, 通过机构改革初步解决了自然保护地“九龙治水”的问题, 在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中强调了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性, 但是, 生物多样性保护仍然缺乏系统性的解决策略, 需要在不同层面进一步落实“主流化”, 建立完整的法律体系和统一规范高效的保护机制, 保障保护资金, 明确生物多样性在生产、生活空间中的地位, 打通自然保护成果与经济利益的转化渠道。因此, 中国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应当借助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性机遇, 在保护意识、空间布局和保护行动3个方面充分实现变革性的转变, 借助五位一体总体布局, 采用系统化的解决方法, 进一步整合法律、行政、市场、技术和社会等五方面力量, 提出具体的实现路径, 实现保护意识主流化、保护利用统筹化和保护行动全民化等三方面变革性的转变, 形成高效一体化的机制, 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理想状态。  相似文献   

15.
生物多样性跨境区域保护作为《生物多样性公约》及“爱知目标”关注的重点内容, 已成为国际社会环境共治的前沿领域。中国出于回应生态需求、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义务及坚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目的, 坚持生物多样性跨境区域保护探索, 推进该领域国际规则体系的建构, 形成多重层级合作共治的组织结构并产生联合执法、信息交流及合作管理的特色合作机制, 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生物多样性跨境区域保护的中国经验距离形成区域共识乃至全球方案仍有较大差距, 其原因一方面由于部分邻国合作意愿不强、合作能力不足等外部制约因素, 另一方面源于法律依据存在缺位、合作架构缺乏联系、合作范围太过狭窄的内部运行缺陷, 需通过把握多方共同利益基础及帮助提升他国能力建设克服外部障碍, 围绕补充法律规制体系、制定国家整体战略方案及扩充合作保护范围优化现有方案, 以推进生物多样性跨境区域保护中国实践的进一步发展。  相似文献   

16.
In October, nations of the world will begin negotiations for the post‐2020 Global Biodiversity Framework under the 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 An influential ambition is “bending the curve of biodiversity loss,” which aims to reverse the decline of global biodiversity indicators. A second relevant, yet less prominent, milestone is the 20th anniversary of the publication of The Unified Neutral Theory of Biodiversity and Biogeography. Here, I apply neutral theory to show how global biodiversity indicators for population size (Living Planet Index) and extinction threat (Red List Index) decline under neutral ecological drift. This demonstrates that declining indicators are not solely caused by deterministic species‐specific or geographical patterns of biodiversity loss. Instead, indicators are sensitive to nondirectional stochasticity. Thus, “bending the curve” could be assessed relative to a counterfactual based on neutral theory, rather than static baselines. If used correctly, the 20‐year legacy of neutral theory can be extended to make a valuable contribution to the post‐2020 Global Biodiversity Framework.  相似文献   

17.
《生物多样性公约》(简称《公约》)作为保护地球生物资源的国际性公约, 与生态文明建设、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息息相关。对《公约》进行不同角度的研究, 分析当前生物多样性保护进展中的热点与趋势能为科学制定“2020年后框架”提供参考, 也能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智力支持。本文以CNKI中的论文为研究对象, 通过CiteSpace软件构建知识图谱, 对《公约》研究的发文量、研究机构、作者、研究热点等进行分析, 探讨中国当前对《公约》领域的研究进展。结果显示: (1)自1992年来, 对《公约》研究的发文呈波浪形上升趋势; (2)对《公约》进行研究的学者及机构众多; (3)关键词词频分析显示生物多样性公约、生物多样性、遗传资源、惠益分享是学者关注的热点, 同时生物多样性公约、生物多样性、知识产权、全球生物多样性、事先知情同意、海洋命运共同体形成聚类知识图谱; (4)知识图谱显示研究始终围绕保护生物多样性、持续利用、遗传资源的获取与惠益分享等《公约》三大目标展开, 同时关键词突现分析显示当前热点已扩展到海洋、公海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国际热点议题; (5)随着COP 15的召开, 《公约》研究将面临新的机遇, 三大目标的平衡推进是履约的重要议题, 跨机构合作和多学科深度融合是拓宽研究的主要途径。  相似文献   

18.
中国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二十年: 行动、进展与展望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1992年6月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UNCED)通过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生物多样性公约》, 至今已经20年。在此期间, 中国1993年建立了履行《公约》的国家协调机制, 1995-1997年实施了“中国生物多样性国情研究”, 2007-2010年编制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战略与行动计划》, 2011年建立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 并针对《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目标, 实施了多项生物多样性研究和保护行动, 包括森林、草原、荒漠、湿地、海洋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 物种资源调查、编目、数据库建设以及珍稀濒危物种保护; 外来入侵种防治与转基因生物生态风险评估等。同时, 在生物多样性本底查明、监测体系建立、就地保护、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传统知识的保护与应用等方面还存在很多挑战, 为此, 本文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区域生物多样性本底查明、就地保护和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分享等未来重点研究方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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