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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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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生态补偿标准确定的主要方法及其应用   总被引:39,自引:1,他引:38  
李晓光  苗鸿  郑华  欧阳志云 《生态学报》2009,29(8):4431-4440
构建生态补偿机制协调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矛盾的有效手段,但生态补偿标准及其确定方法一直是生态补偿机制建立中的重点和难点.在文献调研的基础上,论述了确定生态补偿标准的理论基础: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理论、市场理论和半市场理论.以这3种理论为依据,系统总结了生态补偿标准确定的主要方法,并对不同方法的原理、适用的范围、特点及其应用的典型案例展开述评.最后对如何完善生态补偿标准确定方法进行了展望.  相似文献   

2.
中国矿产资源开发区生态补偿研究进展   总被引:9,自引:2,他引:7  
文琦 《生态学报》2014,34(21):6058-6066
矿产资源开发区生态补偿是调整利益相关者因资源开采引发的环境利益和经济利益分配不均,并对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的外部成本内部化的制度安排。从矿产资源开发区生态补偿的理论研究、生态补偿机制、生态补偿标准,以及多学科交叉研究四方面对我国生态补偿相关研究进行了总结分析。从中发现:我国矿产资源开发区生态补偿仍以政府主导;矿产资源开发区生态补偿机制有待完善,在补偿主体、客体、途径、期限、内容等研究结论仍不明晰;现有补偿主要以经济补偿为主,补偿模式单一、补偿资金不足;生态补偿标准评估方法各有侧重点,尚未形成系统完善的矿产资源开发区生态补偿标准评估方法。今后应加强以下研究:强化生态补偿的理论研究,从市场产权交易和政府监督出发,构建科学生态补偿机制,结合区域自然、社会、经济特征,确定生态补偿标准;科学合理评估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的生态服务价值损益;结合生态补偿理论研究,采用多学科交叉分析,根据矿产资源开发阶段,构建矿产资源开发区生态补偿框架体系,明确生态补偿主客体、标准、方式、期限等;提炼矿产资源开发区生态补偿类型与模式,并构建矿产资源开发区生态补偿长效机制。  相似文献   

3.
青海省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移民补偿标准   总被引:13,自引:3,他引:10  
生态补偿是目前生态学研究的热点,生态补偿的关键问题是补偿标准的确定.将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移民作为对象,结合确定补偿标准的方法的特点,针对研究区域的实际情况以及我国生态补偿存在的主要问题,运用不同的方法提出了生态移民补偿标准的不同方案,所采用的方法分别是:牲畜机会成本法、草场机会成本法、以果洛新村和河源新村两个移民新村为例的地区发展差异法.结果表明:3种方法的侧重点各不相同,所确定的平均生态补偿标准也稍有不同,分别为1.39万元·户-1·a-1;1.03万元·户-1·a-1;1.1万元·户-1·a-1.研究为确定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的标准提供了科学依据,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一定的借鉴.  相似文献   

4.
国内草原生态补偿研究进展   总被引:7,自引:2,他引:5  
杨清  南志标  陈强强 《生态学报》2020,40(7):2489-2495
草原生态补偿是我国建设生态文明的必由之路。伴随着草原生态补偿奖励政策于2011年的实施,学术界就草原生态补偿展开了多视角、系统性和定量化的研究。基于文献研究法,文章在草原生态补偿主体、补偿客体、补偿标准、补偿方式、保障机制、牧民意愿及满意度以及补偿效应等方面对当前研究成果进行了系统梳理与总结,揭示了目前政策实施所存在的政策机制与激励机制不相容、补偿资金来源单一、补偿标准偏低、补偿形式单一、社会保障配套制度缺乏、监管缺失和法律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最后,对后续研究的重要领域进行展望:进一步加强多学科理论支撑体系研究,研究方法的规范统一,研究视域的拓展以及政策实施绩效评估等,以确保政策高效可持续实施。  相似文献   

5.
中国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研究进展   总被引:13,自引:8,他引:5  
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是促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措施。通过对全国各地的生态保护补偿实践案例进行系统分析,发现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保护补偿实践进程明显加快,实践案例的数量以及资金投入量均大幅增加。但也存在补偿资金来源单一,不同领域及区域间生态保护补偿实践进展不均衡等问题。进一步拓宽补偿资金来源,加快完善市场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促进实践进程相对落后的领域和区域积极展开实践探索,并积极完善生态保护补偿立法,对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6.
李宇亮  刘恒  陈克亮 《生态学报》2019,39(22):8346-8356
在提炼生态保护补偿概念内涵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政策目标、海洋环境自然属性、自然保护区区域特殊性以及我国制度环境,明确了海洋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补偿的思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生态系统服务分析,对海洋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主体、客体和补偿标准进行了讨论。研究结果表明,海洋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补偿应该以持续的生态效益供给为目标,以正外部性内部化为基本原理;海洋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补偿的主体是国家,由相关政府部门代表国家履行补偿责任;补偿客体为保护区周边居民和保护区管理机构,对周边居民的补偿标准以其为保护区牺牲的生态效益价值来确定,对管理机构的补偿标准以其使保护区增加的生态效益价值来确定。在构建补偿机制框架后,探讨了保护区运营资金支持和补偿标准公信力等问题,为后续的研究实践提供参考与借鉴。  相似文献   

7.
基于国家主体功能区划的自然保护区被界定为禁止开发区域, 必然要对其科学有效地实施生态补偿。如何协调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社区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 是目前自然保护区研究学者、决策者和社区共同关注的问题。建立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是自然保护区取得生态保护和社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从生态补偿主体、客体、标准、方式等方面, 进行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框架的设计, 提出完善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的具体建议。以福建省戴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例进行实证研究, 以期为构建可行性的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8.
国家公园生态保护补偿的政策框架及其关键技术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是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重要制度保障。从补偿主体、资金来源、补偿机制等3个方面对国外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补偿的实践和经验进行了总结与分析。在此基础上,根据我国对国家公园生态保护补偿的要求,从生态系统服务空间流动的角度探讨了国家公园生态保护补偿的必要性,分析了其事权与补偿的关系;从对生态系统补偿和对人类行为补偿两个角度明确了国家公园生态保护补偿的内涵,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其保护补偿的政策框架,并从识别补偿的主体、构建补偿的方式、确定补偿的标准、拓展融资的渠道等方面构建了国家公园生态保护补偿的4个关键技术,以期为我国国家公园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建立提供科学支撑。  相似文献   

9.
地下水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持生产生活、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地下水生态补偿有助于促进地下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但是国内外关于此方面尤其是补偿标准的研究非常缺乏。本研究提出由基础、奖惩、科技和风险补偿构成的地下水生态补偿标准核算模型,综合考虑气候条件和经济水平,明确补偿优先等级,并将模型应用于山西省11个市,核算其地下水生态补偿标准。结果表明: 基础补偿在总补偿中占比最大,且非市场价值占比在60%以上,说明地下水具有较高的调节服务价值;2008—2017年,各市发展系数有明显提高,说明区域经济水平提升,补偿能力有所增强;补偿优先等级受地下水非市场价值及区域经济水平的影响,各地补偿优先等级差异明显,需要尽快落实各地的地下水生态补偿工作。同时,建议尽快完善地下水风险补偿制度,设立地下水生态科技补偿专项资金,建立长期有效的地下水生态补偿机制。  相似文献   

10.
王慧杰  毕粉粉  董战峰 《生态学报》2020,40(20):7493-7506
为了改善流域生态环境,我国推行了流域生态补偿试点,逐渐形成具有我国特色的流域生态补偿模式和机制,目前全国已有十余个省份实行了流域生态补偿政策。生态补偿政策的推行对流域生态环境改善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对流域内的社会、经济、健康等方面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如何科学、合理的界定和评价补偿政策带来的社会、经济以及生态环境影响及影响的程度对政策的实施和改善意义重大,这也是流域生态补偿政策得以继续推行的重要条件。在总结和梳理政策效果评价方法的基础上,结合流域生态补偿政策的特点,建立了基于层次分析(AHP)-模糊综合评价法的政策评价模型以及生态补偿政策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并以我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新安江流域为研究对象,评估了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政策在第一个试点阶段(2012-2014年)期间的绩效。结果表明: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政策实施效果整体较好,但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不显著,并且需要从政策目标的确定、政策体系的健全、政策设计与执行等方面进行完善。建议推动建立流域生态补偿动态评估机制,研究制定相关技术指南;重视强化政策的配套机制能力建设,完善区域联动长效机制和信息共享;促进补偿政策目标从生态资源到生态资本转化,改善和保障河流生态基流;拓宽流域补偿资金来源渠道,鼓励多元主体进入环保市场。在谋求生态效益最大化的前提下,进一步统筹规划经济和社会效益,更好地运用经济杠杆进行流域治理和生态保护,实现经济、社会、生态的共赢。  相似文献   

11.
生态资产、生态补偿及生态文明科技贡献核算理论与技术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项目拟将国家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科技需求与国际生态领域研究前沿结合,综合应用生态评估、社会调查、政策分析、系统模拟方法,重点研究:生态资产核算理论、技术方法与应用,生态系统生产总值与生态效益核算理论、技术方法与应用,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工程效益评估技术方法与应用,国家与地方生态补偿政策绩效评价,生态补偿模式、标准核算与政策措施,生态补偿融资机制与政策措施,科技创新对生态文明建设贡献的评估方法体系与应用示范,构建生态资产与生态效益、生态补偿、科技支撑生态文明贡献度的核算理论、方法和技术体系,为国家生态文明制度与机制建设提供科技支撑。  相似文献   

12.
岷江上游生态补偿的博弈论   总被引:10,自引:1,他引:9  
李镜  张丹丹  陈秀兰  曾维忠 《生态学报》2008,28(6):2792-2792~2798
为了建立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制定更为科学的生态补偿政策,以岷江上游退耕还林补偿为例,运用博弈论模型考察了岷江上游现有生态补偿机制,以及在补偿政策实践过程中补偿主体与补偿对象之间的决策和行为过程.结果表明:(1)长期来看,生态补偿政策的实施效果不完全在于补偿金额的大小,仅仅依靠提高对生态建设者(保护者)的补偿标准来保护环境是不明智的;(2)生态补偿年限对岷江上游地区生态补偿政策的实施效果起着重要作用,政府制定生态补偿政策时应该将补偿年限纳入政策制定范畴中,并作为重点考虑的因素;(3)岷江上游地区第三产业的发展水平及生态建设者(保护者)外出务工收入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生态建设工程实施的效果;(4)对生态补偿的重要策略是应该通过建立相应的配套措施来增加农民务工的机会.  相似文献   

13.
王奕淇  李国平 《生态学报》2019,39(1):108-116
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健全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建立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而准确核算流域生态服务价值供给的补偿标准是建立科学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关键要素。对于补偿标准的核算,鲜有学者从公平的视角出发,考虑补偿标准应在生态服务价值供给的基础上剔除本地区的自身消费。首先对流域生态服务供给方的供给行为与流域生态补偿标准的评估依据进行理论探讨,提出流域生态补偿标准应以生态环境价值为依据,对生态保护行为的生态外溢环境价值进行补偿;其次,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以渭河流域为例,构建当量因子模型测算渭河上游2006—2015年供给的生态服务价值,并结合水足迹法测算并剔除2006—2015年渭河上游自身消费的生态服务价值;最后,测得渭河上游应获得的补偿标准由2006年的12.82亿元上升至2015年的44.09亿元,总体呈增长趋势,说明上游为保护流域生态环境不断付出努力,不断增加对下游的剩余生态服务价值供给。  相似文献   

14.
生态补偿效率研究综述   总被引:23,自引:6,他引:17  
赵雪雁 《生态学报》2012,32(6):1960-1969
作为一种处理环境问题的政策工具集,生态补偿的目的在于通过将生态系统外部价值转化为对参与者的财政激励而增加生态系统服务供给。因此,生态补偿项目能否实现预期目标就成为生态补偿理论研究者与实践者关注的焦点与热点。基于国际上生态补偿效率理论研究与实践进展,介绍了生态补偿效率分析框架,分析了生态补偿无效率状况,较为系统地总结了影响生态补偿效率的因素,提出应从建立准确的生态补偿基线、进行生态补偿对象空间定位、合理估算真实机会成本、降低交易成本等方面出发,提高生态补偿效率。提出了生态补偿效率研究中应进一步关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5.
生态补偿区域的空间选择研究是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的基础,目前国内缺少这方面的研究。合理的生态补偿区域空间选择方法可以为生态补偿优先地区的选择提供较为可靠的定量化依据。综合考虑青海省各市县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和经济发展水平,在使用Arc GIS工具的基础上,运用"生态效益比瞄准"方法和"生态补偿优先级(Eco-compensation Priority Sequence,ECPS)"方法,分别对青海省各市县生态补偿优先等级进行了研究。研究结果表明:"生态效益比瞄准"方法适用于森林、草原等基于要素的生态补偿机制的空间选择,而"生态补偿优先级"方法更适合区域性的生态补偿的空间选择。根据"生态补偿优先级"方法可以得出青海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优先补偿区主要集中在青海省南部,次级补偿区主要位于青海省中部,潜在补偿区主要在青海省东北部。与青海省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比较,海西州内的很多市县没有得到相应的补偿,原有的资金分配方式更多的考虑民生因素而忽略了环境因素。在生态补偿区域的空间选择中,要结合生态综合补偿,提出合理的生态补偿绩效考核体系,在保护环境的基础上改善民生。  相似文献   

16.
用海建设项目海洋生态损失补偿评估方法及应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海洋生态补偿是一种防止海洋生态破坏、增强和促进海洋生态系统良性发展的环境政策,是用海者履行海洋资源有偿使用责任,对因开发利用海洋资源造成的海洋生态价值损失进行的货币化补偿。基于快速化、定量化和差别化补偿评估原则,编制了山东近海海域生态价值基准值表、生态损害系数表以及补偿系数表,建立了一种新的用海建设项目海洋生态损失补偿评估方法体系,包括占用海域和邻近影响海域的海洋生物资源和海洋生态系统服务两个方面的海洋生态价值损失补偿评估。针对2016年山东省5个典型用海项目,核算了其需要缴纳的海洋生态补偿资金,并与旧标准《山东省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和损失补偿评估方法》(DB37/T 1448—2009)的评估结果进行了对比。结果表明,按照本评估方法,用海企业需要缴纳的生态补偿资金会不同程度地提高,这将有利于用海企业增强资源有偿使用意识,引导企业理性用海,市场经济条件下这有利于海洋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用海效率;另外,按照产业政策不同、受影响海域的生态脆弱性不同对用海建设项目造成的海洋生态损失进行差别化补偿,使得海洋生态补偿标准的评估结果更加科学合理。目前,该方法已经应用于山东海域7个沿海地市9个海区的海洋生态损失补偿评估中,被新发布的山东省地方标准《用海建设项目海洋生态损失补偿评估技术导则》(DB37/T 1448—2015)吸收采用。该评估方法可为海洋管理部门的生态资本核算、生态补偿核算、环评审批和发放许可证提供科学基础,对我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海洋经济绿色发展以及生态补偿制度实施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17.
龙开胜  刘澄宇 《生态学报》2015,35(10):3464-3471
生态地租是反映生态资源利用的经济社会效果的超额利润。在将生态地租这一超额利润用于生态环境补偿的思路框架下,整个生产行业应获得的平均利润不会受到损害,因而具有较高的可行性。结合生态地租分配和调节的税收、收费、价格等手段,赋予不同经济主体收益享有权利以及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提出生态环境补偿的生态税、地租分享、受益负担和价格补偿等方案选择并作对比,然后以我国生态资源利用和经济产出为参照值模拟不同方案的效应。结果表明,不同补偿方案在补偿主体、补偿原则、补偿形式和适用范围方面存在明显差别,并且针对不同方案,分别在生态税税率达到8.6%、政府和集体享有13.4%的生态地租、受益者补偿支付额为5916元a-1人-1以及产品价格上升23.8%等不同补偿水平情形下,生态资源消耗和社会经济产出才能保持在资源生物承载力范围之内。同时,各补偿方案在责任主体以及调节手段上的差异,也会导致不同方案选择在社会福利、利益分配和技术创新等效应上的差异。因此,生态环境补偿实践中,具体补偿方案选择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决策,无差别化的方案将无法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相似文献   

18.
基于福祉视角的生态补偿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惠梅  张安录 《生态学报》2013,33(4):1065-1070
生态补偿通过外部效应内部化的激励机制,对福祉损失进行补偿以激励生态保护的行为,进而增加人类福祉.通过文献分析认为生态补偿是贫困减缓的重要机制,在生态保护行为意愿和福祉损失的基础上制定生态补偿标准,明确界定利益相关方和区域的生态保护责任,构建科学的生态补偿机制才能实现福利均衡.关注农牧民生计,引导实现主动参与式保护,制定自然资源管理和保护规划,才能真正实现生态保护-人类福祉提高-可持续发展的多赢局面.  相似文献   

19.
意愿价值评估法应用于农业生态补偿研究进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周颖  周清波  周旭英  甘寿文  杨雪萍 《生态学报》2015,35(24):7955-7964
农业生态补偿是支持和保护农业发展的重要政策激励手段,有关补偿标准的估算及计量方法研究始终是学术界讨论的热点。意愿价值评估法(CVM)是国际社会进行非市场价值评估最广泛采用的陈述偏好方法。由于在农业生态补偿领域应用时间不长,农业产业的弱质性及农民认知水平的差距,导致国内CVM的实证研究面临许多问题和困惑。阐明CVM方法的内涵与理论基础,全面系统地梳理国内外CVM在农业补偿领域的研究进展。以激励农户采纳农业清洁生产技术补偿意愿问卷调查为例,深入探讨CVM应用于农业生态补偿政策评估中存在的假想特性偏差、研究手段偏差及调查实施偏差等。提出通过合理的技术途径和对策措施规避可能的偏差,包括:明确计量模型适用范围、开展效度与信度检验、选择两种尺度评估及处理调查过程偏差的方法等,为破解CVM应用于国内农业生态补偿政策制定中的问题提供方法和思路借鉴。研究指出存在的不足与局限性,以期未来不断完善和拓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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