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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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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简称《条约》)与《生物多样性公约关于遗传资源获取和公平公正地分享由遗传资源利用产生惠益的名古屋议定书》(简称《议定书》)是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领域两个重要的国际法律文书,建立了各自的获取和惠益分享机制。由于担忧两个法律文书之间存在监管重叠,以及对我国遗传资源的保护和利用现状不够了解,我国均未批准加入。本文从目标、范围、获取和惠益分享框架和模式及受益者等4四个方面比较了《条约》和《议定书》的差异,结合我国遗传资源的保护和利用现状,就是否加入《条约》与《议定书》提出了以下建议:(1)两个国际法律文书均应加入;(2)在履行《条约》时,需要加强作物野生近缘种的保护,防止资源流失;(3)在履行《议定书》时,监测和评估我国遗传资源应用能力,并适时提出修订《议定书》条款的要求。  相似文献   

2.
《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生物多样性公约关于遗传资源获取和公平公正地分享由遗传资源利用产生惠益的名古屋议定书》是实现《生物多样性公约》确保公平公正的分享因利用遗传资源而产生的惠益目标的里程碑式文件,将从多个方面对国际社会产生影响。对议定书进行解读、分析和评估对于决定是否签署和批准议定书至关重要。根据分析,议定书核心内容分为遵守、公平公正的惠益分享、遗传资源的获取、术语、范围、特殊考虑和与遗传资源相关的传统知识等7个方面。本文对这些核心内容进行了解读,分析了其影响,预测了议定书生效的可能性,并提出了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3.
2010年10月《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生物多样性公约关于获取遗传资源和公正和公平分享其利用所产生惠益的名古屋议定书》(简称《名古屋议定书》) , 是实现《生物多样性公约》确保公平公正地分享因利用遗传资源而产生惠益目标的里程碑式文件, 该议定书将会在2014年10月12日正式生效。本文回顾了《名古屋议定书》政府间委员会上对遵约机制、全球多边惠益分享机制、信息交换所、能力建设和意识提高等议题的谈判过程, 并对下一步相关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4.
1993年生效的《生物多样性公约》(CBD,the 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将获取与惠益分享(ABS,access and benefit sharing)作为其三大目标之一。2010年在CBD缔约方大会第10次会议(COP-10)上达成了《生物多样性公约关于遗传资源获取与公平和公正地分享其利用所产生惠益的名古屋议定书》(简称"《名古屋议定书》"),标志着获取与惠益分享议题取得了实质性进展。随后又组织召开了3次政府间委员会会议,《名古屋议定书》于2014年10月在韩国平昌召开COP-12期间生效,并在2014年10月13-17日召开了《名古屋议定书》缔约方大会第1次会议(COP/MOP-1)。本文系统总结和梳理了获取与惠益分享议题产生背景、关键议题争论的焦点、谈判历程和发展动态,深入分析了欧盟、非洲集团、瑞士等主要国家集团和非政府组织(NGOs)、工商界等非国家行为体(NSAs)在获取与惠益分享国际谈判中的立场、策略和作用,讨论了《名古屋议定书》对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利益体现、影响以及中国面临的挑战。  相似文献   

5.
《生物多样性公约》(简称《公约》)作为保护地球生物资源的国际性公约, 与生态文明建设、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息息相关。对《公约》进行不同角度的研究, 分析当前生物多样性保护进展中的热点与趋势能为科学制定“2020年后框架”提供参考, 也能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智力支持。本文以CNKI中的论文为研究对象, 通过CiteSpace软件构建知识图谱, 对《公约》研究的发文量、研究机构、作者、研究热点等进行分析, 探讨中国当前对《公约》领域的研究进展。结果显示: (1)自1992年来, 对《公约》研究的发文呈波浪形上升趋势; (2)对《公约》进行研究的学者及机构众多; (3)关键词词频分析显示生物多样性公约、生物多样性、遗传资源、惠益分享是学者关注的热点, 同时生物多样性公约、生物多样性、知识产权、全球生物多样性、事先知情同意、海洋命运共同体形成聚类知识图谱; (4)知识图谱显示研究始终围绕保护生物多样性、持续利用、遗传资源的获取与惠益分享等《公约》三大目标展开, 同时关键词突现分析显示当前热点已扩展到海洋、公海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国际热点议题; (5)随着COP 15的召开, 《公约》研究将面临新的机遇, 三大目标的平衡推进是履约的重要议题, 跨机构合作和多学科深度融合是拓宽研究的主要途径。  相似文献   

6.
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 背景、进展与挑战   总被引:15,自引:1,他引:14  
薛达元 《生物多样性》2007,15(5):563-568
本文回顾了《生物多样性公约》(CBD)有关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access and benefit sharing, ABS)问题的谈判背景, 介绍了ABS问题特设工作组的工作历程。对《公约》第8次缔约方大会以来有关ABS问题的谈判进展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特别是有关遗传资源来源证书制度的讨论与成果, 进而对当前ABS问题面临的挑战进行了分析研究, 包括国际层面上WTO体系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体系与CBD之间在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在知识产权问题上的冲突, 国家层面上ABS问题的立法需求与焦点问题, 以及在确定遗传资源来源和实施惠益分享方面的技术限制等。  相似文献   

7.
中国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二十年: 行动、进展与展望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1992年6月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UNCED)通过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生物多样性公约》, 至今已经20年。在此期间, 中国1993年建立了履行《公约》的国家协调机制, 1995-1997年实施了“中国生物多样性国情研究”, 2007-2010年编制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战略与行动计划》, 2011年建立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 并针对《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目标, 实施了多项生物多样性研究和保护行动, 包括森林、草原、荒漠、湿地、海洋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 物种资源调查、编目、数据库建设以及珍稀濒危物种保护; 外来入侵种防治与转基因生物生态风险评估等。同时, 在生物多样性本底查明、监测体系建立、就地保护、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传统知识的保护与应用等方面还存在很多挑战, 为此, 本文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区域生物多样性本底查明、就地保护和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分享等未来重点研究方向。  相似文献   

8.
《生物多样性公约》对遗传资源国际交流政策的影响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生物多样性公约》于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签订,1993年生效。该公约提出了“国家对生物遗传资源拥有主权、获取生物遗传资源须事先得到资源所有者的知情同意、利用生物遗传资源所产生的利益应由资源所有者和开发者公平分享”三项基本原则,其生效与实施促进了各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立法行动,在维护资源原产国利益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给遗传资源的国际交流增添了一些障碍。本文介绍了《生物多样性公约》中有关生物遗传资源获取和利益分享的条款及其对国际交流政策的影响,并提出了加强遗传资源国际交换的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9.
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相关国际制度涉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粮食安全、公共健康、知识产权以及国际贸易等诸多领域。迄今,《名古屋议定书》、《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和《共享流感病毒以及获得疫苗和其他利益的大流行性流感防范框架》是这一领域最富成效的国际制度范式,且相互具有可协调性。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相关领域的谈判虽然已经形成了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表达3份案文,但各方在术语使用、保护客体、保护范围等关键问题上分歧严重,致使谈判举步维艰。世界贸易组织一直在讨论《与贸易有关知识产权协定》和《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相互关系,发展中国家呼吁多年的来源披露等相关要求遭到发达国家抵制。近年来,虽然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支持了多起援引"环境保护例外"条款起诉的案例,但遗传资源提供国可以从中汲取的可操作经验有限。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等相关多边机制与《名古屋议定书》之间存在显见的法理冲突,制度上的变革与协调遥遥无期。相比之下,区域贸易协定的双边模式更具现实操作空间,可以纳入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规则,给予缔约方国内立法更大的灵活性和自由度,因而为协调这种冲突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但我们也应当注意到部分自由贸易协定的获取与惠益分享规则对"私法合同模式"的肯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名古屋议定书》实施效力的不确定性。  相似文献   

10.
印度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主张遗传资源主权归国家所有并实现遗传资源惠益公平分享。印度政府于2003年颁布了《生物多样性法》,2004年又补充颁布了《生物多样性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对其生物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的主权、保护原则、主管部门和管理体系、获取和惠益分享等问题。2014年又制订发布了《生物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获取规则指南》,对生物考察和利用、商业开发的惠益形式与比例、成果转化程序与惠益分享方式、知识产权获取程序与惠益分享形式、第三方转让为研究或商业利用、豁免审批情况等都作出了详细明确的规定。从印度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制度体系发展动态来看,印度的制度构建过程是循序渐进,不断更新,逐步趋于完善、细化。印度的遗传资源制度体系建设紧跟国际发展形势,从原则性的规定发展到具体措施。印度与中国生物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国情相似,国际谈判立场一致,印度的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管理制度体系构建思路值得中国在国内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国家制度体系构建借鉴。  相似文献   

11.
Abstract

Access to marine genetic resources (MGRs) in areas beyond national jurisdiction (ABNJ) and the sharing of benefits arising out of the utilization of these resources are among the most contentious at the UN Intergovernmental Conference on Marine Biodiversity of Areas Beyond National Jurisdiction. This article examines the applicability of the marine scientific research (MSR) regime of the UN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 (UNCLOS) to the access and benefit-sharing issues. It concludes that the MSR regime of UNCLOS provides the legal basis for setting up nonmonetary-benefit sharing obligations, including the dissemination of information, data, and research results concerning MGRs at the UN negotiations on marine biodiversity in the ABNJ.  相似文献   

12.
随着人类对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强度的增加, 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面临更大挑战。联合国大会决定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框架下拟定一份新的法律文书, 以解决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marine biological diversity of areas beyond national jurisdiction, BBNJ)的养护与可持续利用问题。包括海洋保护区在内的划区管理工具(area-based management tools (ABMTs), including marine protected areas (MPAs))是BBNJ国际文书谈判的一个重要议题。目前谈判尚处于早期阶段, 各国对ABMTs/MPAs缺乏共同的观点。本文通过分析ABMTs/MPAs的定义和内涵以及两者的异同点、目标、与现有相关法律文书、框架和机构的关系、一般原则和方法、现有框架以及面临的缺乏调查数据、缺失全球性法律框架以及缺少利益相关者参与等挑战, 提出需提高设立海洋保护区的科学性、建立有效的监测与执法机制以及加强国际合作等建议。  相似文献   

13.
2014年10月12日, 《获取遗传资源和公正公平分享其利用所产生惠益的名古屋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正式生效, 10月13日在韩国平昌召开议定书缔约方大会第一次会议。这次会议重点审议了遵约机制、获取与惠益分享信息交换所、资金和财务机制、能力建设与意识提升、全球多边惠益分享机制的必要性等议题。最终各方在下列几个方面达成了一致: 建立议定书遵约机制, 通过获取与惠益分享信息交换所运作模式, 达成一揽子有关资金和财务安排的决议, 通过《支持有效执行议定书的能力建设和发展战略框架》和《议定书意识提升战略》, 启动建立全球多边惠益分享机制的进程。议定书的生效对我国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的保护、利用和惠益分享可能带来多方面的影响。我国需要积极推动完善国内遗传资源相关法律法规, 积极推动加入议定书, 适时制定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行动计划, 研究建立获取与惠益分享基金, 以及积极开展议定书后续谈判研究。  相似文献   

14.
《名古屋议定书》继承了《生物多样性公约》在规范遗传资源的获取和惠益分享问题上采取的双边路径。但是, 这一路径不能完全按照《生物多样性公约》和《名古屋议定书》预设的前提和模式在微生物领域得到实施, 已有的旨在实施《名古屋议定书》的措施对微生物研究和开发活动产生了消极的影响。世界微生物菌种保藏联合会致力于推动《生物多样性公约》及其《名古屋议定书》在微生物领域的有效实施, 并为此制定了相关的行为守则和准则。2016年世界微生物菌种保藏联合会推出的TRUST准则代表了微生物领域的获取和惠益分享最佳做法, 该准则针对微生物遗传资源的原生境获取、保藏、非原生境获取以及惠益分享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务实的建议。为了实施《名古屋议定书》, 我国启动了遗传资源的获取和惠益分享立法进程, 当前立法已经进入到一个关键阶段。TRUST准则对我国遗传资源的获取和惠益分享立法具有重要的启示。立法机关可以借鉴TRUST准则提出的受规制活动类型及相对应的建议, 并结合我国国情构建一套适用于微生物遗传资源的获取和惠益分享法律规则。这套法律规则将由对植物、动物和微生物遗传资源都予以适用的法律规则和仅对微生物遗传资源适用的法律规则构成, 后者可被纳入我国获取和惠益分享立法的实施细则之中。  相似文献   

15.
中国实施2020年全球生物多样性目标的进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针对日益严峻的生物多样性丧失形势,国际社会于2010年通过了《生物多样性战略计划》(2011-2020年)。该战略计划确定了2020年全球生物多样性目标。采用“压力-状态-惠益-响应”模型,建立了评估2020年目标进展的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包括生物多样性现状、生态系统服务、压力和响应4个方面,涉及17个一级指标、42个二级指标。研究表明,除目标2、16和18因缺乏相应指标无法评估外,目标1、3、4、5、7、10、11、14、15、17、19、20的相关评估指标均有不同程度的改善,表明这些目标的实施正沿着正确的轨道推进,特别是目标3(鼓励措施)、目标5(减少生境退化和丧失)、目标11(强化保护区系统和有效管理)、目标14(恢复和保障重要生态系统服务)、目标15(增强生态系统的复原力和碳储量)进展较大;但目标5中的草原生态系统保护,目标6(可持续渔业)、目标8(控制环境污染)、目标9(防治外来入侵物种)、目标12(保护受威胁物种)、目标13(保护遗传资源)的相关评估指标大多呈现恶化的趋势,表明虽然已开展了大量工作,但尚需采取更加有效的策略和措施才能实现这些目标。今后应进一步开发生物多样性价值、可持续消费、生态退化、农林渔业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气候变化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保护区的生态代表性和管理有效性、遗传资源和相关传统知识的获取与惠益分享等方面的指标,更加重视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的恢复,重视濒危物种和遗传资源的保护以及外来入侵物种的防控。  相似文献   

16.
孙名浩  李颖硕  赵富伟 《广西植物》2023,43(8):1375-1382
遗传资源数字序列信息(DSI)是测序技术的产物,至少包括DNA、RNA等遗传物质的序列信息和天然产物化学结构信息等,其获取和利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利益分配问题已经成为《生物多样性公约》等国际进程的热点和焦点。自2016年以来,《生物多样性公约》框架下各方对此虽然开展了卓有成效的讨论,但在DSI内涵和外延、与遗传资源的关系、开放获取、监测DSI的利用等领域仍然存在根本分歧。DSI获取与惠益分享问题面临政治博弈、技术障碍、国内法与国际法协调、多公约协同等多重挑战。我国作为全球DSI的主要提供国和利用国,为有效应对DSI获取与惠益分享所带来的挑战和机遇,有必要加强以下方面的相关工作:(1)加强DSI的相关基础研究工作,特别是需要强化跨学科研究,并开展惠益分享试点示范;(2)适时制定生物信息数据管理制度,系统构建生物资源数据分类、汇交、共享、研究、利用、跨境传输、惠益分享等关键制度;(3)加快建成开放、安全、共享、互惠的全球性生物资源数据生产和存储基础设施,加强生物资源数据国际合作;(4)充分发挥诸如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等跨部门协调机制作用,持续加强我国参与DSI相关国际论坛讨论的协同增效。  相似文献   

17.
Biological diversity in the patent system is an enduring focus of controversy but empirical analysis of the presence of biodiversity in the patent system has been limited. To address this problem we text mined 11 million patent documents for 6 million Latin species names from the Global Names Index (GNI) established by the Global Biodiversity Information Facility (GBIF) and Encyclopedia of Life (EOL). We identified 76,274 full Latin species names from 23,882 genera in 767,955 patent documents. 25,595 species appeared in the claims section of 136,880 patent documents. This reveals that human innovative activity involving biodiversity in the patent system focuses on approximately 4% of taxonomically described species and between 0.8–1% of predicted global species. In this article we identify the major features of the patent landscape for biological diversity by focusing on key areas including pharmaceuticals, neglected diseases, traditional medicines, genetic engineering, foods, biocides, marine genetic resources and Antarctica. We conclude that the narrow focus of human innovative activity and ownership of genetic resources is unlikely to be in the long term interest of humanity. We argue that a broader spectrum of biodiversity needs to be opened up to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based on the principles of equitable benefit-sharing, respect for the objectives of the 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 human rights and ethics. Finally, we argue that alternative models of innovation, such as open source and commons models, are required to open up biodiversity for research that addresses actual and neglected areas of human need. The research aims to inform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2010 Nagoya Protocol on Access to Genetic Resources and the Equitable Sharing of Benefits Arising from their Utilization and international debates directed to the governance of genetic resources. Our research also aims to inform debates under the Intergovernmental Committee 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Genetic Resources, Traditional Knowledge and Folklore at the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相似文献   

18.
李保平  薛达元 《生物多样性》2019,27(12):1379-6115
遗传资源数字序列信息是近年来DNA测序技术的产物, 目前已经渗透到生命科学和环境科学等领域。遗传资源数字序列信息的应用有助于解释生命的分子基础和进化理论, 为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提供新的技术手段。随着《名古屋议定书》的生效和履行, 各缔约方对遗传资源惠益分享的认识逐步提高, 并采取有效的立法、行政等措施对本国的生物遗传资源进行管制。遗传数字序列信息作为一种特殊的非实物性质的信息资源, 将会给获取与惠益分享制度带来挑战。近几年, 遗传资源数字序列信息已成为《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谈判的焦点议题。中国是生物多样性大国, 也是近年来生物技术发展较快的国家之一。中国作为《名古屋议定书》的缔约方, 应积极参与遗传资源数字序列信息相关的研究, 并应对由此带来的各种挑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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