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6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2010年10月《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生物多样性公约关于获取遗传资源和公正和公平分享其利用所产生惠益的名古屋议定书》(简称《名古屋议定书》) , 是实现《生物多样性公约》确保公平公正地分享因利用遗传资源而产生惠益目标的里程碑式文件, 该议定书将会在2014年10月12日正式生效。本文回顾了《名古屋议定书》政府间委员会上对遵约机制、全球多边惠益分享机制、信息交换所、能力建设和意识提高等议题的谈判过程, 并对下一步相关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2.
2014年10月12日, 《获取遗传资源和公正公平分享其利用所产生惠益的名古屋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正式生效, 10月13日在韩国平昌召开议定书缔约方大会第一次会议。这次会议重点审议了遵约机制、获取与惠益分享信息交换所、资金和财务机制、能力建设与意识提升、全球多边惠益分享机制的必要性等议题。最终各方在下列几个方面达成了一致: 建立议定书遵约机制, 通过获取与惠益分享信息交换所运作模式, 达成一揽子有关资金和财务安排的决议, 通过《支持有效执行议定书的能力建设和发展战略框架》和《议定书意识提升战略》, 启动建立全球多边惠益分享机制的进程。议定书的生效对我国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的保护、利用和惠益分享可能带来多方面的影响。我国需要积极推动完善国内遗传资源相关法律法规, 积极推动加入议定书, 适时制定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行动计划, 研究建立获取与惠益分享基金, 以及积极开展议定书后续谈判研究。  相似文献   

3.
《名古屋议定书》的主要内容及其潜在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0次缔约方大会(2010年10月,日本名古屋)通过了<名古屋议定书>,这为全面实现<生物多样性公约>的三大目标,特别是第三项目标(公平公正地分享因利用遗传资源所产生的惠益)迈出了关键一步.建立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分享(ABS)国际制度是<生物多样性公约>过去10年来的一项主要任务,<公约>缔约方大会于2000年专门建立了"ABS工作组",致力于该ABS国际制度的谈判.自2001年在德国波恩召开ABS工作组第1次会议到<名古屋议定书>达成,一共召开了9次工作组会议,其中第9次工作组会议召开了3次续会.<名古屋议定书>的主要内容包括:议定书目标;适用范围;获取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的要求(事先知情同意程序);"共同商定条件"下公平分享因利用遗传资源和相关传统知识所产生的惠益;确保遵约的措施,包括披露遗传资源来源与原产地,遗传资源合法来源证书和监测遵约的检查点;能力建设等.谈判中最为核心的问题是遗传资源的定义是否包括衍生物,以及采取何种措施监测遗传资源的利用.因分歧太大,议定书文本未能规定在申请专利时强制性披露遗传资源来源及原产地,对建立遵约的监测检查点也未严格要求,在处理收集保存库中遗传资源的获取与惠益分享方面也不太明确.中国是全球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国家之一,是遗传资源重要提供国.<名古屋议定书>的通过和实施将对加强中国生物遗传资源的保护及促进其公平惠益分享具有重要意义.中国需要加强国家层次的立法,以配合议定书的实施.  相似文献   

4.
《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生物多样性公约关于遗传资源获取和公平公正地分享由遗传资源利用产生惠益的名古屋议定书》是实现《生物多样性公约》确保公平公正的分享因利用遗传资源而产生的惠益目标的里程碑式文件,将从多个方面对国际社会产生影响。对议定书进行解读、分析和评估对于决定是否签署和批准议定书至关重要。根据分析,议定书核心内容分为遵守、公平公正的惠益分享、遗传资源的获取、术语、范围、特殊考虑和与遗传资源相关的传统知识等7个方面。本文对这些核心内容进行了解读,分析了其影响,预测了议定书生效的可能性,并提出了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5.
<正>《生物多样性公约》(CBD,以下简称《公约》)于1992年5月22日获得通过,并于1993年12月29日生效,目前有196个缔约方。《公约》旨在促进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可持续利用以及公平公正地分享因利用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所产生的惠益。目前《公约》框架下通过了3个议定书:《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名古屋-吉隆坡关于责任与赔偿的补  相似文献   

6.
李保平  薛达元 《生物多样性》2019,27(12):1379-6115
遗传资源数字序列信息是近年来DNA测序技术的产物, 目前已经渗透到生命科学和环境科学等领域。遗传资源数字序列信息的应用有助于解释生命的分子基础和进化理论, 为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提供新的技术手段。随着《名古屋议定书》的生效和履行, 各缔约方对遗传资源惠益分享的认识逐步提高, 并采取有效的立法、行政等措施对本国的生物遗传资源进行管制。遗传数字序列信息作为一种特殊的非实物性质的信息资源, 将会给获取与惠益分享制度带来挑战。近几年, 遗传资源数字序列信息已成为《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谈判的焦点议题。中国是生物多样性大国, 也是近年来生物技术发展较快的国家之一。中国作为《名古屋议定书》的缔约方, 应积极参与遗传资源数字序列信息相关的研究, 并应对由此带来的各种挑战。  相似文献   

7.
薛达元 《生物多样性》2014,22(5):547-638
<正>近年来,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下称《公约》)的最重大里程碑成果是2010年在其第10次缔约方大会上通过了《关于获取遗传资源和公正和公平分享其利用所产生惠益的名古屋议定书》(下称《名古屋议定书》)。随后,自2011年2月2日至2012年2月1日的开放签署期间,共有92个国家(包括欧盟)签署了该议定书。然而,签署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只有通过国家法律程序正式批准加入议定书,该国家  相似文献   

8.
《生物多样性公约》传统知识议题的背景、进展与趋势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传统知识之所以成为《生物多样性公约》等国际公约的热点议题,主要源于其重要的研究价值、经济潜力以及特定的社会历史背景.《生物多样性公约》签署至今,在传统知识议题方面取得了许多进展,如:设立专门的传统知识工作组,为履行公约相关条款制定了工作方案和行动计划,推动特殊制度的谈判,达成一系列道德行为准则,以及通过了《生物多样性公约关于获取遗传资源和公正公平分享其利用所产生惠益的名古屋议定书》.根据公约第十次和第十一次缔约方大会达成的相关决议,习惯性可持续利用(customary sustainable use)、特殊制度(sui generis systems)、传统知识归还(repatriation)等将成为今后传统知识谈判的重点.我国需要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知识产权等主管部门之间的协作,协调我国在不同国际法框架中传统知识议题的谈判立场;还需要开展习惯性可持续利用、特殊制度体系、传统知识就地或者活态保护(living protection)的研究.  相似文献   

9.
全球多边惠益分享机制(The Global Multilateral Benefit-Sharing Mechanism,GMBSM)问题是遗传资源的获取和惠益分享谈判进程中的重要问题. 《名古屋议定书》通过后,各方就建立全球多边惠益分享机制的必要性和模式进行了磋商.作者梳理了GMBSM问题的由来和主要内容,分析了遗传资源提供国和使用国的立场.非洲集团虽支持建立该机制,但限于能力,无法有效主导议题;巴西等部分提供国未表支持,担忧GMBSM不利于国家行使主权;使用国代表为拖延议题进程,提出许多技术性难题.结果表明,GMBSM议题可能成为《名古屋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焦点,甚至可能因此产生《生物多样性公约》新的补充议定书,但其进程将十分艰难.为了更好地参与该议题谈判,我们认为国内应从外交、法律和技术层面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加强与各谈判方的交流和沟通,特别要注重对非洲集团的工作;(2)开展法律研究,评估GMBSM与《生物多样性公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南极条约》等国际条约的一致性;(3)尽早开展一系列国内调研,为参与GMBSM问题的讨论和磋商提供支持.  相似文献   

10.
《生物多样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是三大环境国际公约之一。随着《公约》谈判的不断推进, 企业与生物多样性(Business and Biodiversity)逐渐由《公约》中的一个概念发展成为《公约》谈判中的一个重要议题。1996年召开的《公约》缔约方大会第三次会议(COP-3)首次提出企业(私营部门)参与生物多样性的概念后, COP-5将企业参与列入《公约》议题, COP-6正式将企业参与纳入《公约》全球战略, COP-8首次将企业参与生物多样性单独纳入《公约》决定, 并提出下一步开展推动企业参与生物多样性的做法, COP-9拟定了《企业优先行动框架(2008-2010年)》, COP-10决定开展企业参与生物多样性对话论坛。迄今为止, 《公约》秘书处共组织了4次全球企业界与生物多样性伙伴关系(Global Partnership for Business and Biodiversity, GPBB)论坛, 就这一议题进行专题交流和探讨。企业与生物多样性也是当前我国生物多样性管理工作中的一个新课题, 中国对此十分重视, 并派代表团参加了GPBB-3和GPBB-4两次会议。鉴于目前中国经济发展状况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面临的形势, 作者提出以下建议: (1)积极参与国际合作, 利用GPBB国际平台适时宣传我国生物多样性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2)加强技术研究, 制定我国企业参与生物多样性的相关标准、规范或指南; (3)深化平台建设, 搭建企业参与的中国生物多样性伙伴关系; (4)建立跨部门的企业参与生物多样性协调机制。  相似文献   

11.
合成生物学技术和产品因其广阔的应用前景和难以预知的生态风险, 受到各国的广泛关注。2014年10月在韩国平昌召开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二次缔约方大会上, 合成生物学首次被作为正式议题进行讨论。本文梳理了《生物多样性公约》框架下合成生物学从提出到成为“新的与正在出现的议题”的过程, 分析了《生物多样性公约》在该议题上对缔约国的最新要求, 以及我国合成生物学技术发展和风险评估现状。当前我国合成生物学研究处于起步阶段,近年来的科研投入不断增大,但距离成熟的商业化仍有相当距离。我国对相关技术风险评估能力欠缺,且尚未明确负责其生物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本文提出了以严控风险、适度鼓励研究开发和要求发达国家提供更多技术支持的谈判对策, 以及明确合成生物学安全风险管理的政府主管部门、通过技术开发以推动风险评估、构建国家合成生物学数据库和建立专业风险评估团队等履约建议。  相似文献   

12.
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 背景、进展与挑战   总被引:15,自引:1,他引:14  
薛达元 《生物多样性》2007,15(5):563-568
本文回顾了《生物多样性公约》(CBD)有关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access and benefit sharing, ABS)问题的谈判背景, 介绍了ABS问题特设工作组的工作历程。对《公约》第8次缔约方大会以来有关ABS问题的谈判进展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特别是有关遗传资源来源证书制度的讨论与成果, 进而对当前ABS问题面临的挑战进行了分析研究, 包括国际层面上WTO体系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体系与CBD之间在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在知识产权问题上的冲突, 国家层面上ABS问题的立法需求与焦点问题, 以及在确定遗传资源来源和实施惠益分享方面的技术限制等。  相似文献   

13.
生物遗传资源及其相关传统知识的获取与惠益分享(Access and Benefit Sharing, ABS)涉及三个主要利益相关方, 即提供方、使用方和监管方。在我国履行《名古屋议定书》的过程中, 需深刻理解《名古屋议定书》中对于提供方、使用方和监管方的相关规定, 分析三方关系内涵及各自义务, 对有效履行《名古屋议定书》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提出, 为促进公平和公正的惠益分享, 提供方有义务明确生物遗传资源的原产地并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原产的生物遗传资源, 确定生物遗传资源的原始持有社区和相关传统知识的原始持有人(或地方社区); 通过调查、登记和编目, 分析遗传资源的起源、形成及利用历史, 建立当地生物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的档案; 通过ABS知识培训, 提高参与“获取与惠益分享”事务的能力, 特别是与使用方谈判ABS协议的能力。使用方有义务履行国际公约规定的“事先知情同意”和“共同商定条件”原则, 在征得土著和地方社区的事先知情同意和实质性参与下, 与土著和地方社区经共同商定条件, 签订体现公平惠益分享的ABS协议; 使用方要尊重土著和地方社区对保护和提供生物遗传资源的贡献, 制定行为守则, 履行社会责任; 还要在论文发表及专利申请时披露所使用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的来源和原产地。监管方有责任建立完善的ABS政策和法规体系; 建立ABS信息交换机制, 发布ABS相关信息; 规定提交获取申请所要求的材料, 提供“ABS协议”的模本, 并审查和批准“ABS协议”, 签发“合法来源证书”; 并通过建立检查点, 监督和监测ABS协议的履行。  相似文献   

14.
《名古屋议定书》继承了《生物多样性公约》在规范遗传资源的获取和惠益分享问题上采取的双边路径。但是, 这一路径不能完全按照《生物多样性公约》和《名古屋议定书》预设的前提和模式在微生物领域得到实施, 已有的旨在实施《名古屋议定书》的措施对微生物研究和开发活动产生了消极的影响。世界微生物菌种保藏联合会致力于推动《生物多样性公约》及其《名古屋议定书》在微生物领域的有效实施, 并为此制定了相关的行为守则和准则。2016年世界微生物菌种保藏联合会推出的TRUST准则代表了微生物领域的获取和惠益分享最佳做法, 该准则针对微生物遗传资源的原生境获取、保藏、非原生境获取以及惠益分享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务实的建议。为了实施《名古屋议定书》, 我国启动了遗传资源的获取和惠益分享立法进程, 当前立法已经进入到一个关键阶段。TRUST准则对我国遗传资源的获取和惠益分享立法具有重要的启示。立法机关可以借鉴TRUST准则提出的受规制活动类型及相对应的建议, 并结合我国国情构建一套适用于微生物遗传资源的获取和惠益分享法律规则。这套法律规则将由对植物、动物和微生物遗传资源都予以适用的法律规则和仅对微生物遗传资源适用的法律规则构成, 后者可被纳入我国获取和惠益分享立法的实施细则之中。  相似文献   

15.
为了保证公平和公正地分享利用遗传资源所产生的惠益,研究和开发中使用的遗传资源必须按照《名古屋议定书》中规定的获取与惠益分享制度进行收集和利用.截至2020年7月,该议定书的缔约方中已有67个国家制定了相关立法,另有57个国家正在制定法律,行政或政策措施.传统生物防治通常是从有害生物的原产地或自然分布区引进天敌资源,用于可持续防治外来入侵有害生物.本文基于履约现状与挑战,分析了获取与惠益分享制度对于传统生物防治研究的影响,并以国际应用生物科学中心为例介绍了获取与惠益分享政策和最佳做法以及履约实践与对策,以期为我国从事传统生物防治研究的机构和科研人员遵守并执行《名古屋议定书》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6.
ABSTRACT

Biological control agents must be collected and utilised in compliance with the Nagoya Protocol on Access and Benefit Sharing (ABS) which is being implemented independently by each country that is signatory to the Protocol. By March 2018, 50 countries had legislation in place with an additional 54 designing their Legislative, Administrative or Policy Measures having become Party to the Protocol. Apart from the problem of dealing with the many different mechanisms countries are putting in place, it is often difficult to find relevant information on the ABS Clearing House and to access and receive appropriate responses from the National Focal Points or Competent National Authorities. We feel that a lot of time is lost on both sides (National authorities and scientists seeking information), and the process would benefit from streamlining. Also, open questions remain, such as how to deal with the generation digital sequence information and what specific activities are considered utilisation, especially for biological control. CABI has pro-actively developed an ABS policy and best practices for its staff to try and comply with the Nagoya Protocol. In addition, CABI has started negotiations with several provider countries, beginning with its member countries, to have its ABS policy and best practices recognised, considering the non-monetary benefits typically associated with biological control. The Nagoya Protocol was born out of the necessity to guarantee the fair and equitable sharing of benefits arising from the utilisation of genetic resources. However, it should not hinder the development of best practice solutions to protect exactly these genetic resources from threats like invasive species. It is important that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that addresses global societal challenges are not impeded and that science and its output are recognised as a way to preserve and use genetic resources in an equitable way.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