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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长江江豚种群衰退机理研究进展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长江江豚(Neophocaena phocaenoides asiaeorientalis)是生活于我国长江中下游的一种独特的淡水小型鲸类,1996年被收录为IUCN濒危物种。在过去的三十年间,其种群数量呈快速下降趋势。数据显示,20世纪90年代以来,其种群下降速率约为每年6.3%。2006年考察发现长江干流中其种群数量少于1 200头,与15年前相比减少了50%以上。为了深入了解造成长江江豚种群快速衰退的机理,课题组从种群生态学、生物声学和种群遗传学三个方面开展研究工作。综述了该项目的研究进展,并对下一步的研究计划进行了展望。相关研究不仅能促进长江江豚保护生物学理论的发展,也有助于深化对白鱀豚衰退和灭绝过程的反思,并为其他长江水生生物资源的保护提供理论借鉴。 相似文献
312.
为掌握禁捕初期鄱阳湖鱼类群落的结构特征, 研究于2020年4月(春季)、7月(夏季)、10月(秋季)和2021年1月(冬季)在鄱阳湖21个采样点开展了渔获物调查。全年共采集到57种鱼类, 隶属于8目12科43属。优势种有贝氏?(Hemiculter bleekeri)、短颌鲚(Coilia brachygnathus)、蛇(Saurogobio dabryi)、和似鳊(Pseudobrama simoni)等4种鱼类。江湖洄游型、江海洄游型和河流型鱼类物种数共占比45.61%, 平均体重<20 g的物种的丰度占所有渔获物丰度的88.47%。在空间结构上, 基于鱼类丰度的非度量多维排序分析将鄱阳湖分为通江水道和主湖区两个大的空间类群, 方差分析表明通江水道鱼类丰度显著低于主湖区, 但多样性高于主湖区。在季节变化方面, 不同季节渔获物丰度、生物量和多样性的差异极其显著, 高水位时期(夏、秋季)的多样性高于低水位时期(春、冬季)。2020年10月在鄱阳湖主湖区中部的S9和通江水道的S20两个采样点发现了鄱阳湖历史文献中没有记录的广盐性近海鱼类——鲻(Mugil cephalus), 可能得益于长江禁捕, 由于消除了捕捞压力, 促使了该鱼类的资源恢复和上溯, 也不排除其他人为因素的可能, 因而需要更长时间序列的跟踪和监测。研究为全面评估鄱阳湖禁捕的生态效果提供了基础数据, 也为制定鄱阳湖鱼类资源的保护政策提供了参考。 相似文献
313.
长江中下游平原区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以江苏省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Ecological Protection Red Line,EPRL)并严格保护是中国政府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战略举措,对国土空间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解析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的内涵、目标与划定标准提出生态保护红线的4项基础性问题。针对长江中下游平原面临的生物多样性减少、生境斑块破碎化以及农业与生态空间冲突等问题,考虑生态保护红线的区域差异性,以江苏省为研究区,结合区域特征利用生境维持、气候调节、水源涵养、粮食供给、土壤保持5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基于生态安全格局研究框架探讨了相应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法。研究结果表明:①江苏省生态源地主要由区域内河流、湖泊、滩涂与林地构成,各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空间格局差异化显著,限于农田覆盖范围广泛与水系网络结构发达,源地斑块破碎化现象严重。②江苏生态保护红线主要由湿地、林草地、农用地等地类构成,红线核心区以湿地为主,廊道与节点则以农用地为主。生态保护红线可根据源地景观规模分为3级,其中I级EPRL占比达72.87%,可基本代表核心红线图斑。③生态廊道与生态节点的设置有助于提高生境图斑的连通性,江苏省生态廊道共47条,包括33条关键生态廊道与14条潜在生态廊道,总长度分别为1296.27km、1726.33km。研究结果可为长江中下游平原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创新思路,并希冀对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约束下的国土空间管控与管制制度改革具有借鉴价值。 相似文献
314.
研究选取长江中游5个采样点(宜昌、枝江、荆州、汉南、湖口)为代表, 采用系统发育群落结构方法分析了不同空间尺度下长江中游鱼类群落的构建机制。结果表明: (1)空间聚类分析显示, 在65%的相似性水平上, 所有样点可以划分为3个Group: GroupⅠ(宜昌)、GroupⅡ(枝江+荆州)和Group Ⅲ(汉南+湖口);在55%的相似性水平上, 所有样点可以划分为2个Group: Group A(宜昌)和Group B(枝江+荆州+汉南+湖口), 且聚类分析结果与采样点的空间分布相符合。(2)在不同空间尺度下, 鱼类群落构建机制存在差异: 从地区采样点尺度来看, 荆州江段鱼类群落表现为竞争作用主导群落构建, 其余采样点鱼类群落均为环境过滤作用;从区域尺度来看, 宜昌江段鱼类群落表现为环境过滤作用的建群机制, 其余4个采样点在扩大空间尺度后, 即分为Group A和Group B的情况下, 其鱼类群落构建机制转变为物种间竞争作用。因此, 长江中游干流鱼类群落构建机制表现了地区环境和空间尺度的共同作用。由于水流湍急, 宜昌始终表现为环境过滤作用。其他江段在采样点尺度多数表现了环境过滤作用, 但是在宏观的空间尺度上, 却由于空间异质性的增加, 容纳了远缘的物种, 群落构建机制转换为竞争作用。这样的转变有别于陆生植物中由小尺度竞争作用转为大尺度环境过滤作用的情况。 相似文献
315.
基于实地调查资料,对西藏境内怒江中游河谷的特殊荒漠型植被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1)22个样方中有85种维管植物,其种子植物属的分布区类型以泛热带分布为主,占21.6%;种以中国特有分布中的西南特有成分为主,占53.2%;(2)生活型谱以矮高位芽植物为主,占41.2%,地面芽植物占40.0%;(3)采用Raunkiaer频度分析,出现在10个以上样方中的物种有白刺花、垫状卷柏、芸香草和阔盖中国蕨等,频度分别是68.2%、50.0%、50.0%、45.5%;(4)根据该河谷区域的气候特点、干旱程度、群落的生态外貌特征和生活型等,并结合《中国植被》对灌丛和荒漠的划分,认为该河谷区域的植被盖度极低,不属于灌丛类型,而是非地带性的干旱河谷型荒漠植被。 相似文献
316.
317.
长江口水域鱼卵、仔稚鱼种类组成和数量的分布与变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2005年4和11月、2006年4和9月在长江河口水域进行的鱼卵、仔稚鱼种类和数量调查,并结合1990年9月和1991年3月的历史数据,对该水域的鱼卵、仔稚鱼群落结构的种类组成和数量的季节变化作了研究,其结果共发现鱼卵、仔稚鱼36种(类),以海洋鱼类种类最多。秋季航次鱼卵、仔稚鱼的平均种类数和丰度均高于春季。河口咸淡水区鱼卵总数显著高于淡水区,而仔稚鱼总数略低于淡水区。与1990—1991年数据相比,2005—2006年春、秋季的鱼卵和仔稚鱼丰度均有所增加。1990、2006年秋季(9月)鱼卵、仔稚鱼种类组成差异较大,特别是翘嘴红鲌和太湖新银鱼丰度差异较大。这些都说明近20年来,长江河口水域鱼卵、仔稚鱼种类组成和数量均发生了明显的改变。 相似文献
318.
2010—2011年采用定置网具和底层挂网对黑龙江中游底层鱼类进行调查。结果表明:采捕底层鱼类7目12科33属47种,其中外来移植鱼类1种,为湖拟鲤,列入《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鱼类》的鱼类为施氏鲟、鳇、日本七鳃鳗和雷氏七鳃鳗4种;鲤形目种类最多,为31种,占调查物种总数的65.96%;黑龙江中游底层鱼类平均密度为139.00ind.m-3,平均生物量为344.58g.m-3;鱼类生态类型以河湖性和杂食性种类为主,群落优势种为兴凯鱊、光泽黄颡鱼、麦穗鱼、纵带鮠和银鲴等鱼类,优势种类中除鲇外,其他种类平均体重均小于30g;黑龙江底层鱼类群落的物种丰富度(D)、多样性指数(H’)和均匀度(J’)各断面均偏低,并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黑龙江中游水质优良,大部分时期处于Ⅱ类水质以上水平,各断面鱼类种群多样性与营养盐及透明度等环境特征相关关系不明显,仅发现HW’与铵态氮和总氮呈显著正相关。 相似文献
319.
长江滩地是甲烷(CH_4)排放的潜在热点区域,然而目前其CH_4通量的变化特征及控制因子尚未被揭晓。基于涡度相关闭路系统进行为期2年多的连续观测,旨在揭示长江滩地杨树(Populus deltoides)人工林幼林CH_4通量在不同时间尺度上的变化特征及其调控机理。结果显示,全年和部分未淹水月份表现出白天排放强而夜间排放弱的平均日变化特征,且淹水前、淹水期间和退水后分别表现出日间双峰型(7:00和10:00)、日间与夜间各一峰的双峰型(10:00和23:00),以及典型的日间单峰型(10:00)。淹水年份(2012年)在夏季(6—8月)排放最强,在春末(5月)和秋末冬初(11—12月)排放最弱,而未淹水年份(2013年)在初夏(6月)排放最强,在盛夏(7月)和秋末(11月)转变为较弱的吸收。淹水年份的年排放量((128.0±42.4)mmol/m~2)是未淹水年份((51.5±29.1)mmol/m~2)的2.5倍。滩地人工林幼林CH_4通量的日变化和季节变化最可能受到摩擦风速、水位和土壤温度的调节,而年际间的巨大差异主要由淹水状况决定。 相似文献
320.
基于生态系统服务的黑河中游退耕还林生态补偿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退耕还林工程是迄今为止世界上最大的生态建设工程,对我国生态恢复发挥了重要作用,而生态补偿机制构建则是保障该工程顺利实施的关键。以黑河中游为研究区,评估了区域水源涵养、土壤保持和气体调节等生态系统服务及其退耕还林增量;利用最小数据法耦合机会成本和服务增量,推导退耕还林补偿曲线;通过政策目标设定3种情景,比较不同情境下的补偿标准、退耕比例和范围以及生态系统服务增量。结果表明:①退耕还林有助于提高生态系统服务的能力,单位面积水源涵养、土壤保持和固碳三种生态系统服增量分别为8.87 mm/m~2、105.67 kg/m~2和43.16 g/m~2;②如不实施生态补偿,仅有1.42%的耕地愿意实施退耕还林;当补偿标准达到4381.35元/hm~2时,可实现5.17%耕地退耕,且全部属于高度适宜和适宜还林的耕地;而当补偿金额达到7500元/hm~2时,可实现退耕比例13.98%,且多数属于宜林的地块;当补偿标准为2803.06元/hm~2时,退耕比例仅为2.55%,但全部适宜林地生长;③最小数据法可求得理论上相对高效和经济的补偿标准,目前实施的7500元/hm~2的政策标准在合理的补偿范围内。研究结果为完善黑河中游生态补偿机制、提高生态补偿效率提供科学指导。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