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树居、穴居、室居》一文的两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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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圣龙.对《树居、穴居、室居》一文的两点意见[J].化石,198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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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圣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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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读了《化石》1984年第2期中的《树居、穴居、室居》(以上简称《树居》)一文后,感到其中有些提法与事实出入颇大,似有加以澄清的必要。一《树居》一文的作者说:“洞穴就是树栖之后原始人类的家”。文中列举了在山洞中发现的北京猿人、马坝人、柳江人、非洲的“傍人”和“迩人”作为例子。据此作者进一步说:“南方古猿少说有一两百万年的历史了,山顶洞人、柳江人的历史只有几万年,这就表明,人类在多么长的时间内是以洞为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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