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食”错释辨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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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万春.“捕食”错释辨析[J].生物学通报,19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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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万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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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省邵阳市教科室 42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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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高中《生物》第212页对“捕食”作了正确的解释,捕食关系指的是一种生物以另一种生物为食的现象。但在教学中常出现错误的解释。其一,说捕食关系是一种动物以另一种动物为食的现象。其理由是既然是“捕”,其被捕对象一定是动物,不可能是植物。例如,可以说猫捕老鼠,青蛙捕食昆虫等,但是,马吃草,不能说是马捕食草。这种解释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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