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学科中开展生态德育的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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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波.生物学科中开展生态德育的反思[J].生命世界,2009(7):87-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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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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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新乡市第四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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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中学生物教学过程中,将生态道德教育与生物教育结合起来是必要且可行的。我国政府批准发布的《中国21世纪议程》论述了我国公民的生态道德行为,界定为三条:①所有的人享有生存环境不受污染和破坏,从而能够健康和健全生活的权利,并承担有保护子孙后代,满足其生存需要的责任;②地球上所有的生物物种享有其栖息地不受污染和破坏,从而能持续生存的权利,人类承担有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③每个人都有义务关心他人和其他生命,破坏、侵犯他人和生物物种生存权利的行为是违背人类责任的行为,要禁止这种不道德的行为。这三条生态道德行为标准,不但规范了我国公民的生态道德,也是中学教育必须培养的道德行为素质。生物学科的内容性质决定了生物学科在生态道德教育中可发挥其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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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生态道德教育 生物学科 《中国21世纪议程》 保护生态环境 道德行为 德育 生存权利 生物物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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