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A是遗传物质的确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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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锁平.DNA是遗传物质的确立[J].生物学通报,19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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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锁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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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大学生物学系 475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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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DNA是遗传信息的载体也许是当今人们最熟知的分子生物学法则,然而这一法则的发现及被人们普遍接受,却相当曲折不易。本世纪初孟德尔定律重新发现后,遗传学迅速发展。1910年至20年代中期,摩尔根等在果蝇上发现了连锁交换现象,证明了基因在染色体上直线排列的事实,建立了细胞遗传学理论。既然基因是存在于染色体上的实体,可以设想,它是由某种物质所构成的,于是人们提出基因的化学本质问题。动、植物的染色体化学成份分析表明,染色体主要有两种成份:(1)脱氧核糖核酸(DNA);(2)一组小的带正电荷的碱性蛋白质,称为组蛋白。对于DNA,人们早已“熟识”,它是瑞士科学家米谢尔(F.Miescher)1869年在伤口脓细胞中首次发现的,后来发现它是细胞核的主要成份故称核酸。在本世纪20年代,德国化学家福尔根(R.Feulgen)发明了DNA特异染料,证明D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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