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性遗传病与优生-近亲结婚的危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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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爱葵 李爱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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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广东教育学院生物系,510310 2. 广东湛江师范学院,52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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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新《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这是具有优生意义的法律条文。近亲结婚会使后代中隐性遗传病的发生率提高,使多基因遗传病及先天畸形发生率增高。近亲结婚将给后代带来祸患,将给父母、家庭和社会带来莫大的苦恼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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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近亲结婚 遗传病 危害 |
修稿时间: | 2003-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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