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猫儿山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标准与补偿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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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戴其文.广西猫儿山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标准与补偿方式[J].生态学报,2014,34(17):5114-5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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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戴其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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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城市研究中心, 上海 200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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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41261005);广西教育厅科研项目(201106LX041);广西师范大学校级青年项目;广西文科中心"泛北部湾发展研究团队"和广西师范大学西南城市与区域发展研究中心的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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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利用问卷调查和条件估值法,以猫儿山自然保护区为例,探讨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的构建。结果表明:(1)当地居民对保护区和退耕还林政策不熟悉,如果给相应的补偿,超过一半的居民愿意为保护生态环境而放弃在保护区内从事垦荒、砍伐、放牧等活动。建立保护区后,绝大多数村民在生产生活和家庭收入等方面受到影响。(2)不同村庄农户的家庭受损和机会成本相差较大。对于林地没有被保护区划占的农户,机会成本为10000元/户。对于林地被保护区划占的农户,机会成本为10000元/户+750元/666.7m2×被划占的林地亩数。(3)采用投标卡方法,确定农户受偿意愿为230.66元666.7m-2a-1。(4)通过卡方检验,受教育程度、民族和居民所在村别均不同程度地影响受偿意愿。文化层次与受偿意愿的关系呈单调变化,瑶族的受偿意愿最高,其次是苗族,汉族的受偿意愿最低,受保护区影响越大的村庄,其受偿意愿也越大。(5)当地居民的受偿方式呈多样化。多数居民希望得到现金补偿,选择多种受偿方式的组合较为普遍。补偿金主要用于基本生活和生产的需要。农户的技术补偿需求主要是优良林木种植技术和果木蔬菜种植技术,最关心的政策补偿是提供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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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猫儿山自然保护区 机会成本 当地居民 条件估值法 受偿意愿 |
收稿时间: | 2013/5/27 0:00:00 |
修稿时间: | 7/4/2014 12:00:00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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