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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立项、评审、管理试行办法》的若干补充规定
作者单位: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摘    要:一、立项、申请与评审 1.重点项目的研究应体现有限目标,有限规模、重点突出、队伍精干的原则。项目一般不设课题,如确有必要,课题设置不超过三个。 2.申请者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指南》公布的名称、内容和目标进行整体申请,不具备整体申请能力的研究人员可以组织联合申请,但合作单位不宜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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