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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指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故意或过失(即医疗过错),造成就医患者身体上或精神上的损害结果。医疗损害鉴定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日常医疗行为中存在法定过错并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而导致的医疗损害民事诉讼,人民法院针对医疗技术的高风险、高技术等问题对外委托的鉴定。其内容主要针对医疗行为整个过程的审查和分析,对照卫生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及常规,判定医师有无过错,医疗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过错行为在损害结果中的责任程度以及人体损伤残疾程度等方面。  相似文献   
2.
目的:对一例全身大面积机械性损伤致死及由之所致的多系统器官衰竭死亡病例的相关问题进行讨论分析。方法:回顾性分析该病例的临床资料并对其行详细认真的尸体检验与死因鉴定。结果:本案尸检、临床所见及相关实验室检查已证实伤者因钝性暴力作用于全身软组织致使大面积软组织挫伤,多发性肋骨骨折并因多系统器官功能衰竭死亡。讨论:在整个病程中多器官系统的功能衰竭并非各自独立分别发生,而是互相影响,互相作用甚至互为因果恶性循环的结果,这在本例的临床病历资料中已充分体现。因此,在进行机械性损伤致死的法医学鉴定中,应注意区分多系统器官功能衰竭和挤压综合症的鉴别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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