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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0年10月《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生物多样性公约关于获取遗传资源和公正和公平分享其利用所产生惠益的名古屋议定书》(简称《名古屋议定书》) , 是实现《生物多样性公约》确保公平公正地分享因利用遗传资源而产生惠益目标的里程碑式文件, 该议定书将会在2014年10月12日正式生效。本文回顾了《名古屋议定书》政府间委员会上对遵约机制、全球多边惠益分享机制、信息交换所、能力建设和意识提高等议题的谈判过程, 并对下一步相关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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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生物多样性公约关于遗传资源获取和公平公正地分享由遗传资源利用产生惠益的名古屋议定书》是实现《生物多样性公约》确保公平公正的分享因利用遗传资源而产生的惠益目标的里程碑式文件,将从多个方面对国际社会产生影响。对议定书进行解读、分析和评估对于决定是否签署和批准议定书至关重要。根据分析,议定书核心内容分为遵守、公平公正的惠益分享、遗传资源的获取、术语、范围、特殊考虑和与遗传资源相关的传统知识等7个方面。本文对这些核心内容进行了解读,分析了其影响,预测了议定书生效的可能性,并提出了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3.
1993年生效的《生物多样性公约》(CBD,the 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将获取与惠益分享(ABS,access and benefit sharing)作为其三大目标之一。2010年在CBD缔约方大会第10次会议(COP-10)上达成了《生物多样性公约关于遗传资源获取与公平和公正地分享其利用所产生惠益的名古屋议定书》(简称"《名古屋议定书》"),标志着获取与惠益分享议题取得了实质性进展。随后又组织召开了3次政府间委员会会议,《名古屋议定书》于2014年10月在韩国平昌召开COP-12期间生效,并在2014年10月13-17日召开了《名古屋议定书》缔约方大会第1次会议(COP/MOP-1)。本文系统总结和梳理了获取与惠益分享议题产生背景、关键议题争论的焦点、谈判历程和发展动态,深入分析了欧盟、非洲集团、瑞士等主要国家集团和非政府组织(NGOs)、工商界等非国家行为体(NSAs)在获取与惠益分享国际谈判中的立场、策略和作用,讨论了《名古屋议定书》对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利益体现、影响以及中国面临的挑战。  相似文献   

4.
薛达元 《生物多样性》2014,22(5):547-638
<正>近年来,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下称《公约》)的最重大里程碑成果是2010年在其第10次缔约方大会上通过了《关于获取遗传资源和公正和公平分享其利用所产生惠益的名古屋议定书》(下称《名古屋议定书》)。随后,自2011年2月2日至2012年2月1日的开放签署期间,共有92个国家(包括欧盟)签署了该议定书。然而,签署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只有通过国家法律程序正式批准加入议定书,该国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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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2日《生物多样性公约关于获取遗传资源和公正公平分享其利用所产生惠益的名古屋议定书》(简称《名古屋议定书》)的正式生效标志着它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名古屋议定书》在国家层面的有效实施需要国家立法提供保障。本文从法律地位、术语与定义、获取与审批、后续监管、跟踪监测等方面探讨了获取与惠益分享(access and benefit-sharing,ABS)国家立法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提出获取与惠益分享国家立法应与现有法律法规协同增效,明确生物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所有权,区别商业与非商业获取;增加术语与定义以厘清概念,并促进某些条款的可操作性;明确ABS主管当局、资源主管部门和获取审批材料清单,获取申请的准予形式和内容,实行分类管理与审批获取活动,在鼓励科研的同时有效规范和监管商业开发的获取行为,特别是获取出境行为,同时要考虑特殊情形的获取管理;通过遵守证书从提供国和使用国的角度进行后续监管;保留获取样品凭证,建立检查点对获取、利用、知识产权等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测,以确保获取与惠益分享国家法律的有效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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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 背景、进展与挑战   总被引:14,自引:1,他引:14  
薛达元 《生物多样性》2007,15(5):563-568
本文回顾了《生物多样性公约》(CBD)有关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access and benefit sharing, ABS)问题的谈判背景, 介绍了ABS问题特设工作组的工作历程。对《公约》第8次缔约方大会以来有关ABS问题的谈判进展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特别是有关遗传资源来源证书制度的讨论与成果, 进而对当前ABS问题面临的挑战进行了分析研究, 包括国际层面上WTO体系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体系与CBD之间在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在知识产权问题上的冲突, 国家层面上ABS问题的立法需求与焦点问题, 以及在确定遗传资源来源和实施惠益分享方面的技术限制等。  相似文献   

7.
《名古屋议定书》继承了《生物多样性公约》在规范遗传资源的获取和惠益分享问题上采取的双边路径。但是, 这一路径不能完全按照《生物多样性公约》和《名古屋议定书》预设的前提和模式在微生物领域得到实施, 已有的旨在实施《名古屋议定书》的措施对微生物研究和开发活动产生了消极的影响。世界微生物菌种保藏联合会致力于推动《生物多样性公约》及其《名古屋议定书》在微生物领域的有效实施, 并为此制定了相关的行为守则和准则。2016年世界微生物菌种保藏联合会推出的TRUST准则代表了微生物领域的获取和惠益分享最佳做法, 该准则针对微生物遗传资源的原生境获取、保藏、非原生境获取以及惠益分享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务实的建议。为了实施《名古屋议定书》, 我国启动了遗传资源的获取和惠益分享立法进程, 当前立法已经进入到一个关键阶段。TRUST准则对我国遗传资源的获取和惠益分享立法具有重要的启示。立法机关可以借鉴TRUST准则提出的受规制活动类型及相对应的建议, 并结合我国国情构建一套适用于微生物遗传资源的获取和惠益分享法律规则。这套法律规则将由对植物、动物和微生物遗传资源都予以适用的法律规则和仅对微生物遗传资源适用的法律规则构成, 后者可被纳入我国获取和惠益分享立法的实施细则之中。  相似文献   

8.
李保平  薛达元 《生物多样性》2019,27(12):1379-6115
遗传资源数字序列信息是近年来DNA测序技术的产物, 目前已经渗透到生命科学和环境科学等领域。遗传资源数字序列信息的应用有助于解释生命的分子基础和进化理论, 为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提供新的技术手段。随着《名古屋议定书》的生效和履行, 各缔约方对遗传资源惠益分享的认识逐步提高, 并采取有效的立法、行政等措施对本国的生物遗传资源进行管制。遗传数字序列信息作为一种特殊的非实物性质的信息资源, 将会给获取与惠益分享制度带来挑战。近几年, 遗传资源数字序列信息已成为《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谈判的焦点议题。中国是生物多样性大国, 也是近年来生物技术发展较快的国家之一。中国作为《名古屋议定书》的缔约方, 应积极参与遗传资源数字序列信息相关的研究, 并应对由此带来的各种挑战。  相似文献   

9.
为了保证公平和公正地分享利用遗传资源所产生的惠益,研究和开发中使用的遗传资源必须按照《名古屋议定书》中规定的获取与惠益分享制度进行收集和利用.截至2020年7月,该议定书的缔约方中已有67个国家制定了相关立法,另有57个国家正在制定法律,行政或政策措施.传统生物防治通常是从有害生物的原产地或自然分布区引进天敌资源,用于可持续防治外来入侵有害生物.本文基于履约现状与挑战,分析了获取与惠益分享制度对于传统生物防治研究的影响,并以国际应用生物科学中心为例介绍了获取与惠益分享政策和最佳做法以及履约实践与对策,以期为我国从事传统生物防治研究的机构和科研人员遵守并执行《名古屋议定书》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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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生物多样性公约》(CBD,以下简称《公约》)于1992年5月22日获得通过,并于1993年12月29日生效,目前有196个缔约方。《公约》旨在促进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可持续利用以及公平公正地分享因利用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所产生的惠益。目前《公约》框架下通过了3个议定书:《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名古屋-吉隆坡关于责任与赔偿的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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