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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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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森林生态补偿研究进展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森林提供的生态服务具有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的特征,通常难以通过市场机制反映其内在价值。为发挥森林的生态与社会效益,实现森林的可持续利用和发展,有必要实行森林生态服务补偿制度。现有森林生态服务补偿研究往往侧重于某个方面,缺乏对补偿的理论、机制、成效及其互动关系的探索。本文总结了森林生态服务补偿的最新研究结果,系统梳理了生态服务功能价值、补偿模式、补偿形式、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效率等关键问题,提出了森林服务功能价值计量评价应结合火灾、病虫害、非法砍伐等风险因子的观念,提议应结合生态系统服务公共物品属性实施分类补偿,建议探索小尺度的森林生态补偿标准和激励相容的补偿机制,并对未来的研究方向进行展望。旨在为科学评价森林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提供参考,为设计合理的森林生态补偿机制提供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2.
森林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及其补偿校准——以马尾松林为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森林补偿资金分配与生态系统服务脱钩,是长期以来制约森林生态保护制度发挥作用的关键因素。建立森林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对于完善生态补偿制度、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以马尾松林为例,运用野外调查、实验室实验等方法,精准计量评价马尾松林的固碳、水源涵养、固土保肥、生物多样性等4种主要生态系统服务;以皮尔(R.Pearl)生长曲线为基础构建生态补偿算法,测算基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马尾松林补偿标准。第一,马尾松林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为10335.86—16358.06元hm~(-2)a~(-1),固碳价值为165.93—521.03元hm~(-2)a~(-1),水源涵养价值为5024.47—11788.30元hm~(-2)a~(-1),固土保肥价值为3597.84—6405.04元hm~(-2)a~(-1),生物多样性价值为178.57—1346.15元hm~(-2)a~(-1)。第二,固碳价值、固土保肥价值在空间上呈现出随纬度增加而减小的格局,水源涵养价值、生物多样性价值与前两者分布格局相反。植被类型、经营方式影响马尾松林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混交林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大于纯林,间伐补植的马尾松林生态系统服务价值高于皆伐后营造的林分。第三,马尾松林生态系统服务补偿标准为0.15×10~3—1.43×10~3元hm~(-2)a~(-1),大小主要受生态系统服务单价影响。本研究为森林生态系统服务精确计量评价、森林生态系统服务补偿标准的确定提供科学量化的依据。  相似文献   

3.
基于生态足迹思想的皂市水利枢纽工程生态补偿标准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如何确定生态补偿标准是生态补偿研究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基于生态足迹思想方法,以皂市水利枢纽工程为例,构建了5个生态补偿主体受益评估模型(生态供给足迹评估模型)和8个生态补偿对象受损评估模型(生态需求足迹评估模型),对皂市工程生态补偿标准进行了定量评估.结果表明:①皂市工程生态补偿主体受益值为88482.2974 hm2/a,货币化转换结果为6.2353×108元/a;生态补偿对象受损值为14946.4861 hm2/a,货币化转换结果为1.0533×108元/a;生态补偿主体受益值是生态补偿对象受损值的5.92倍.②以明确生态补偿主体和生态补偿对象为前提,提出了3种生态补偿标准方案,目前推荐第2种生态补偿标准方案.③第2种生态补偿标准方案的生态补偿额为0.5238×108元/a,政府和水电开发业主是主要的生态补偿主体,其承担的生态补偿额分别占总生态补偿额的52.50%和35.77%;移民和河流生态系统本身是主要的生态补偿对象,其获得的生态补偿额分别占总生态补偿额的72.16%和15.68%.  相似文献   

4.
泰山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及其价值评估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刘胜涛  高鹏  刘潘伟  牛香  王兵 《生态学报》2017,37(10):3302-3310
森林在给人类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生态效益。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越来越多地关注森林的生态效益。以泰山森林生态系统为研究对象,依据林业行业标准《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规范》,从涵养水源、保育土壤、林木营养物质积累、固碳制氧、保护生物多样性、净化大气环境及森林防护7个方面对泰山森林生态系统的生态服务功能进行了定量评估,得出泰山森林生态系统每年的生态服务价值量为18214.97万元,以涵养水源(10376.84万元/a)、生物多样性保护(3796万元/a)和固碳制氧(2736.38万元/a)价值为主;泰山森林生态系统中松栎林的生态服务价值相对高于其他林种的,尤其是以侧柏林为最高;从不同林龄的角度进行评估,泰山森林生态服务价值以中龄林为主,占到生态服务价值总量的35%,过熟林的生态价值总量虽然排在最后,但其单位面积的价值量最高。  相似文献   

5.
李宇亮  刘恒  陈克亮 《生态学报》2019,39(22):8346-8356
在提炼生态保护补偿概念内涵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政策目标、海洋环境自然属性、自然保护区区域特殊性以及我国制度环境,明确了海洋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补偿的思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生态系统服务分析,对海洋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主体、客体和补偿标准进行了讨论。研究结果表明,海洋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补偿应该以持续的生态效益供给为目标,以正外部性内部化为基本原理;海洋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补偿的主体是国家,由相关政府部门代表国家履行补偿责任;补偿客体为保护区周边居民和保护区管理机构,对周边居民的补偿标准以其为保护区牺牲的生态效益价值来确定,对管理机构的补偿标准以其使保护区增加的生态效益价值来确定。在构建补偿机制框架后,探讨了保护区运营资金支持和补偿标准公信力等问题,为后续的研究实践提供参考与借鉴。  相似文献   

6.
北京市退耕还林生态效益评估   总被引:6,自引:2,他引:4       下载免费PDF全文
鲁绍伟  李少宁  刘逸菲  徐晓天  赵娜 《生态学报》2021,41(15):6170-6181
基于北京市退耕还林工程区典型样地调查和北京市林业果树科学研究院多年以来对退耕还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监测数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规范》(GB/T 38582-2020)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与评估规范》(LY/T 2573-2016),分别从涵养水源、固碳释氧、保育土壤、林木积累营养物质、净化大气环境和保护生物多样性六项功能指标,对退耕还林生态效益物质量与价值量进行定量评估。结果表明,截至2018年,北京市退耕还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总价值量为18.92亿元/a,其中以涵养水源(41.15%)、固碳释氧(26.73%)和净化大气环境(17.27%)分项指标的贡献作用较大。比较北京市退耕还林工程行政区间生态效益价值量大小,发现退耕面积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中各行政区功能定位为主要影响因素,其中以密云区价值量最大为4.48亿元/a,占北京市退耕还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总价值量的25.56%。退耕工程区内板栗(29.51%)、仁用杏(13.54%)、核桃(12.57%)所贡献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量位列前三。不同林分类型单位面积价值量排序为生态林 > 生态经济兼用林 > 鲜果林。因此,建议遵循生态优先、适地适树、分类施策的原则,制定退耕还林成果保护政策,并根据各行政区生态价值评估结果确定生态补偿额度和补偿年限,为退耕还林分类补偿政策制定、低质低效林分改造和退耕还林生态系统监测网络体系奠定理论与实践基础。  相似文献   

7.
我国生态补偿研究中的科学问题   总被引:65,自引:1,他引:64  
杨光梅  闵庆文  李文华  甄霖 《生态学报》2007,27(10):4289-4300
我国生态补偿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对生态学意义上生态补偿的探讨和经济学意义上生态补偿的摸索;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后,进入主动的基于环境损失赔偿的理论探讨阶段;随着生态保护的加强、生态工程的实施以及保护和发展矛盾的加剧,生态补偿涵义拓展到对生态环境保护者进行补偿,进入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阶段,并成为国内社会各界的热点问题。但是目前生态补偿的涵义、理论依据和补偿标准等生态补偿研究的核心问题仍然存在不确定性。我国生态补偿涵义经历了从生态学意义到经济学意义的发展历程,目前阶段的生态补偿涵义与国际上的"生态系统服务付费"比较接近。理清生态补偿费与环境费、资源费的关系是生态补偿定位的关键,主要是确定与后者的包含或者补充关系;生态补偿的环境经济学理论来源是基本一致的,即环境外部成本内部化原理和公共物品理论,但是生态系统服务作为生态补偿的理论依据还存在基于效益补偿还是基于价值补偿的争论;生态补偿标准确定主要包括基于生态系统服务量化、成本(机会成本)或通过供需双方的博弈等方法,目前仍然处于探索阶段。上述科学问题是决定生态补偿实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的关键性问题,需要从我国的实际出发,从不同区域的现实出发结合理论探讨和实践需求进行研究,建议日后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研究:(1)与现实需求一致的生态补偿概念的确定和科学定位;(2)以现实有效性为基础的理论依据和补偿标准计算;(3)基于利益相关方多方参与的生态补偿机制研究;(4)生态系统服务研究与生态补偿研究的结合。  相似文献   

8.
潘鹤思  柳洪志 《生态学报》2019,39(12):4560-4569
新常态下,我国的森林生态环境承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森林资源存在乱砍乱伐现象和林区政府监管乏力问题,究其根源是缺乏森林保护和补偿的驱动机制。在中央政府投入大量物力和财力的同时,其他利益相关主体却存在不同利益诉求和行为导向冲突,跨区域森林生态补偿难以实现,因此利用演化博弈模型厘清森林生态环境保护与补偿行动中保护主体、受益主体和中央政府的关系,有助于突破跨区域森林生态保护补偿困境,形成良好的行动机制。分析主体功能区利益群体逻辑关系的基础上,构建保护地区政府和受益地区政府的演化博弈模型,分别研究未引入"约束-激励"机制和引入"约束-激励"机制下的主体行为特征及其影响因素,剖析不同情形地方政府间的博弈决策行为。研究结果表明,在未引入中央政府"约束-激励"机制的情况下,跨区域生态补偿无法实现,保护地区政府会通过权衡保护森林资源收益和机会成本进行策略选择,当保护森林资源的净收益为正时,即使没有受益地区生态补偿,保护地区政府仍然有足够的激励保护森林资源,当保护森林资源的净收益为负时,两类政府群体容易陷入森林生态治理的"囚徒困境",而"约束-激励"机制的引入可以实现森林生态保护补偿的帕累托改进,通过中央政府惩罚、奖励金额的限制能够实现最优稳定均衡策略。  相似文献   

9.
蔡邦成    陆根法    宋莉娟  刘庄 《生态学报》2008,28(5):2413-2413~2416
生态补偿标准的确定是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的重点和难点.以南水北调东线水源地保护一期生态建设工程的补偿为例,探讨生态建设的补偿标准.从工程投资和机会成本的角度分析生态建设的总成本为1.46亿元/年,通过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价并结合专家咨询赋权,计算出生态建设工程成功实施后,建设区域所增加的生态服务效益为0.83亿元/年,外部区域所增加的生态服务效益为2.13亿元/年;综合生态建设成本和生态效益,提出了根据生态服务效益分担生态建设成本的补偿标准分析思路,并由此计算得到外部区域对建设区域的补偿标准为1.11亿元/年.  相似文献   

10.
生态系统服务付费的诊断框架及案例剖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朱文博  王阳  李双成 《生态学报》2014,34(10):2460-2469
生态系统服务付费目前已成为生态系统服务研究的热点之一。参考Ostrom的社会-生态系统诊断框架,提取并总结影响生态系统服务付费执行效率的变量,建立了适合区域特点的项目绩效评估体系,并以哥斯达黎加(PSA)项目和中国退耕还林工程为例,探讨了该评估体系在生态系统服务付费效率诊断中的适用性。研究表明,依据该评估体系,未来中国在实施生态系统服务付费项目时应注意以下问题:建立生态系统服务付费的市场机制、实施多样化的付费方式;付费标准应考虑区域特征和供给方特征;建立生态系统服务付费项目的第三方监督和绩效评估机制;加强对生态系统服务的监测。  相似文献   

11.
董一鸣  孙博文  徐琳瑜 《生态学报》2024,44(5):1892-1903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对于提高森林建设者积极性、促进森林生态效益提升具有重要意义。然而,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践中依然存在仅以森林面积为补偿依据导致激励错位的问题。基于此,结合国家"双碳"目标,提出一种基于碳汇总量与变化量双向视角的综合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优先级机制,选取我国重要生态功能区秦巴山区为案例,分别从森林碳汇总量与变化量视角量化各区县生态补偿优先级,并构建二者结合的综合优先级模型,以促进在生态补偿实践中的资金分配公平性与激励性。研究发现,(1)在研究期内大多区县森林碳汇总量增长,但存在个别区县森林碳汇功能降低的现象,具体原因存在差异;(2)碳汇总量优先级与碳汇变化量优先级清单存在差异。总量优先级高的区县,变化量优先级较低,因此,生态补偿应综合考虑各区县森林碳汇在两个维度的表现;(3)综合优先级排名结果呈现"高值-中值-低值"的不同区间特征,该补偿机制在综合优先级高值区激励区县扩建森林、新增森林碳汇,在中值区激励区县保育森林,在低值区鼓励区县结合森林现状从扩建与保育两个方向提升森林碳汇功能。以森林碳汇保育与增汇成果为导向,有效探索碳汇功能在生态补偿中的实践价值,为我国区域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践的公平性与科学性提供研究基础。  相似文献   

12.
龙开胜  刘澄宇 《生态学报》2015,35(10):3464-3471
生态地租是反映生态资源利用的经济社会效果的超额利润。在将生态地租这一超额利润用于生态环境补偿的思路框架下,整个生产行业应获得的平均利润不会受到损害,因而具有较高的可行性。结合生态地租分配和调节的税收、收费、价格等手段,赋予不同经济主体收益享有权利以及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提出生态环境补偿的生态税、地租分享、受益负担和价格补偿等方案选择并作对比,然后以我国生态资源利用和经济产出为参照值模拟不同方案的效应。结果表明,不同补偿方案在补偿主体、补偿原则、补偿形式和适用范围方面存在明显差别,并且针对不同方案,分别在生态税税率达到8.6%、政府和集体享有13.4%的生态地租、受益者补偿支付额为5916元a-1人-1以及产品价格上升23.8%等不同补偿水平情形下,生态资源消耗和社会经济产出才能保持在资源生物承载力范围之内。同时,各补偿方案在责任主体以及调节手段上的差异,也会导致不同方案选择在社会福利、利益分配和技术创新等效应上的差异。因此,生态环境补偿实践中,具体补偿方案选择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决策,无差别化的方案将无法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相似文献   

13.
基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区域生态补偿——以山东省为例   总被引:9,自引:1,他引:8  
王女杰  刘建  吴大千  高甡  王仁卿 《生态学报》2010,30(23):6646-6653
区域生态补偿是协调区域发展的重要机制,但区域补偿的依据一直存在争议。综合考虑区域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和经济发展水平,提出了生态补偿优先级(ecological compensation priority sequence,ECPS)作为区域间补偿的重要依据。对山东省不同生态区和不同县市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和生态补偿优先级进行了计算,从生态区、市和县3个空间尺度分析了山东省开展区域生态补偿的优先领域和补偿机制。结果表明:山东省生态区中处于西部地区的鲁西南平原湖区生态区应优先获得补偿,偏东部的鲁东丘陵生态区和鲁中南山地丘陵生态区应优先支付补偿;在山东省17地级市中菏泽市应优先获得补偿;对青岛、济南、菏泽和东营4个典型市中的各县区进行生态补偿优先级核算,4个城市中补偿优先级最低的均为市区,说明市区是生态系统服务的输入和受益地区,而周围县市的补偿优先级较高,是"生态输出"地区,应该得到区域生态补偿,其中东营河口区补偿优先级最高,为典型的高"生态输出"、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应优先享受区域生态补偿。本研究提出的生态补偿优先级为开展区域生态补偿提供了较为简单可靠的指标,可为山东或其他地区的区域生态补偿提供科学依据。  相似文献   

14.
基于外溢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区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黄晶晶  李玲玲  徐琳瑜 《生态学报》2021,41(17):6994-7001
由于不同的区域存在着资源分配、经济发展的不平等性,区域间的生态补偿日益受到关注。但区域生态补偿的依据一直存在争议,中国尚没有完善的区域综合生态补偿机制。提出了一种生态系统服务外溢理论,以扣除当地生态服务使用量后外溢的生态价值作为生态补偿依据,建立了区域综合生态补偿框架,同时考虑区域生态服务外溢占用情况和经济发展水平,有针对性地制定了9种补偿方案。由于生态系统服务具有流动性,生态补偿的受偿方和补偿方并非一一对应的关系,所以各行政区域之间进行补偿资金的。横向转移需要在全省或全国层面进行统筹和保障,最后统筹结果的少量盈缺再由中央财政或地方政府通过纵向转移支付辅助调平。构建了生态补偿模型和方案,针对现有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结果,利用综合生态补偿机制分别分析了2015年长江流域上海、江西、四川等6个典型地区的生态补偿支付方案。结果表示需要接受生态补偿的地区有青海、四川、湖南和江西,应分别得到横向转移支付资金32.26亿元、153.3亿元、59.08亿元、67.1亿元;需要提供生态补偿的地区有浙江、上海,应该分别支付横向转移支付资金1.97亿元和47.31亿元。建立的补偿框架提高了各区域的参与度,对促进生态建设、统筹区域的协调发展、体现社会公平性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5.
吴春生  张鹏  戴尔阜  尹君 《生态学报》2023,43(24):10032-10041
生态补偿是促进生态保护、协调区域发展的有效手段,生态系统服务理论和方法为制定多元化生态补偿政策提供了科学基础,科学理解生态系统服务在解决生态补偿核心问题上的优势和不足,对于优化生态补偿政策具有重要意义,也是生态学、地理学与社会经济学等多学科交叉的研究前沿和热点。在综合分析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总结了基于生态系统服务的生态补偿研究技术方法,评述了相关研究和实践应用的进展和不足,并针对生态补偿的核心问题探讨了未来研究思路和方向,包括将生态系统服务流与生态补偿政策制定的结合研究,参照思路方向设计了基于生态系统服务的生态补偿政策制定流程框架,为后期相关研究提供了理论和方法参考。  相似文献   

16.
耕地生态补偿实践与研究进展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马爱慧  蔡银莺  张安录 《生态学报》2011,31(8):2321-2330
摘要:耕地资源稀缺的特殊国情决定耕地需要承担着重要的职能,为此我国政府采取世界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但指挥和控制性的政策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功效,因此,寻求一种保护稀缺耕地资源有效手段,是当今我国耕地资源保护与生态建设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采用文献回顾法、归纳法对国内外相关的耕地生态补偿研究进行归纳分析。研究发现:国外对耕地的生态补偿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美国和欧盟国家,研究案例主要涉及到有机农业、生态农业、生态多样性、湿地保护、自然资源保护、栖息地保护等方面。国外研究的热点主要是:1.生态补偿定量核算。试图量化耕地的外部效益,为补偿标准建立提供参考。2.生态保护成本。保护成本核算能确保对土地所有者或者保护者充分补偿。3.补偿的效率分析。它是评价补偿工具成败的一种有效手段。4.补偿的空间外部性。能确定涉及到的利益相关者。总之,国外的研究能够形成翔实地块数据并对已做决策效果进行分析和评价,而我国对具有生态功能价值和社会保障价值的耕地生态补偿的研究涉及较少,还处于探索阶段。国外的研究对于推动我国耕地生态补偿研究有很好的促进作用,借鉴国外发展模式与经验,根据我国国情与耕地生态补偿发展状况提出建立耕地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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