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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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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采用问卷调查及条件价值评估法,以贵州省江口县地方重点生态公益林保护区为例,对地方重点公益林保护区生态补偿的标准及方式进行研究.结果表明: 当地林农每年愿意接受的最低补偿金额为314.14~365.15元·hm-2,其发展的机会成本为9750元×被划入保护区林地的面积(hm2);健康状况、受教育程度、民族及聚居地所在乡镇均不同程度地影响受偿意愿;林农期待的补偿方式呈多样化,主要以现金补偿及技术补偿为主.从制度完善、提高补偿标准、加强宣传、寻求多元化补偿方式等方面提出了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2.
农产品主产区的耕地保护是关系到全国农产品供给安全的重要问题.本文以湖北省京山县为例,以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的机会成本损失为基础,综合考虑农户的受偿意愿,确定出农田生态补偿额度,并通过构建Tobit回归模型分析影响农户受偿额度的相关因素.研究表明: 在对保护性耕作有经济补偿的前提下,分别有77.1%和64.7%的受访农户愿意减少化肥和农药施用量.随着化肥、农药的减少比例从<10%增加到>50%,农户的机会成本分别由1198、5850元·hm-2·a-1增加到9698、9750元·hm-2·a-1,农户的受偿额度分别由4750、7313元·hm-2·a-1增加到9781、12393元·hm-2·a-1,在同等减少比例下,农户对农药减少的机会成本和受偿额度都大于化肥减少的机会成本和受偿额度,且基于农户意愿的受偿额度要大于其机会成本损失额度.距离城镇远近、对农田生态环境的认知、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期望指数对农户减少化肥施用受偿额度有正向显著影响,而受教育程度和村集体经济状况有负向显著影响.家庭农业收入占比、对农田生态环境的认知、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期望指数对农户减少农药施用受偿额度有正向显著影响,而家庭年现金收入和村集体经济状况有负向显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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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罗万云  周杨  王福博 《生态学报》2023,43(10):3971-3983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虽覆盖全部地区,但其补偿资金主要用于生态修复成本与基本公共服务开支,缺少对外围农户受偿意愿的关注。基于阿尔泰山地森林草原生态功能区的553份农户调查数据,利用CVM法、Heckman两阶段选择模型对农户生态补偿参与意愿和受偿水平以及影响因素进行分析,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面向农户出台生态补偿政策提供参考依据。研究结果表明:(1)调查区域85.53%的农户具有较强受偿需求,这一意愿具有生计方式、收入层次以及流域差异,经Heckman期望值估计方法调整后,农户受偿水平为1250.5元户-1 a-1。(2)自然资本中人均耕地面积对补偿参与意愿和受偿水平都具有正向影响,人均草场面积显著正向影响农户受偿水平;人力资本中劳动力比重对农户受偿水平具有正向影响;物质资本中,牲畜存栏量与受偿水平呈显著的负相关,生产性工具对补偿参与意愿和受偿水平都具有正向影响;金融资本中家庭总收入显著负向影响农户受偿水平,是否为脱贫巩固户身份对农户补偿参与意愿有正向影响;社会资本中汉语水平与农户参与意愿呈显著正相关,是否常去村级文化中心正向影响农户受...  相似文献   

4.
基于机会成本法的海洋保护区生态保护补偿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赖敏  陈凤桂 《生态学报》2020,40(6):1901-1909
建立海洋保护区已被公认为维持海洋生物多样性和防止海洋生态环境恶化的重要途径,而合理实施生态保护补偿是确保海洋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成效、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机会公平的关键手段。以土地、海域为载体,从机会成本补偿的角度出发,分别设置了机会成本补偿基数、区域调整系数、分区补偿系数和开发限度补偿系数,构建了海洋保护区生态保护补偿标准测算方法,并选取全国8个省(市)14个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开展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2015年案例区的机会成本补偿测算结果介于0.66×10~4—10.69×10~4元/km~2之间,河北昌黎黄金海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补偿金额显著高于其他保护区,分别为10.69×10~4元/km~2和10.47×10~4元/km~2,相比之下,其余12个保护区的平均补偿金额为1.70×10~4元/km~2。  相似文献   

5.
湿地保护区周边农户生态补偿意愿比较   总被引:12,自引:5,他引:12  
王昌海  崔丽娟  毛旭锋  温亚利 《生态学报》2012,32(17):5345-5354
湿地生态补偿研究一直是国内外学者们研究的热点和难点。运用问卷调查方法和统计学的多元回归模型,分析湿地保护区周边生态补偿机制中微观经济主体-农户的行为与选择的问题,确定农户的生态补偿意愿值,及影响农户生态补偿意愿的主要影响因素并做比较分析。以陕西朱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例,应用条件价值法(CVM),计量了2008年和2011年朱鹮保护区周边社区农户的绿色水稻生态补偿意愿值,分别为:3560.56元/hm2和3679.83元/hm2;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的结果表明,同时影响农户2008年和2011年生态补偿意愿的相同因素是水田面积占耕地总面积比重,另外影响显著的因素主要是家庭年均收入、是否有非农收入、农户生产区距离朱鹮保护区核心区的远近、水稻田由于保护朱鹮减产是否严重。研究结果表明:应以政府为主导,加大湿地生态补偿的力度并建立生态补偿的长效机制。对推进和落实我国湿地生态经济补偿机制,特别是为陕西朱鹮湿地保护区生态经济补偿机制的完善具有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6.
谢慧明  毛狄  沈满洪 《生态学报》2022,42(16):6633-6643
上游居民实践中甚少收到生态补偿资金,流域生态补偿的普惠性亟需提高。普惠的生态补偿不仅要增加上游居民的获得感,还要通过准确把握上游居民接受生态补偿意愿及其偏好让他们得以获得与生态增益行为贡献相匹配的补偿。以中国首个跨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为例,基于条件价值法研究了上游居民接受生态补偿的意愿及其影响因素。研究发现:(1)上游地区基于居民最小受偿意愿的合意生态补偿规模约为165.60亿元/a,其中浙江淳安县和安徽黄山市的合意受偿规模分别为44.32亿元/a和121.28亿元/a。(2)上游居民的受偿意愿随其年龄和家庭人口数的增加而提高,农村居民的补偿诉求比城镇居民更高,收入变化带来的受偿意愿边际变化约为0.04。(3)淳安县居民受到的环境规制强度偏高,他们的受偿意愿也更高;上游居民参加环保志愿活动的频率与他们的受偿意愿正相关。(4)上游居民感知的政府环保投入负担与实际负担不匹配,流域政府需增加有效生态公众宣传以实现政府环保投入和治理成效的价值。(5)异地移民就业安置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补偿资金缺口压力和地方有效就业压力。  相似文献   

7.
生态功能改善目标导向的哈尼梯田生态补偿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某承  熊英  白艳莹  杨伦  闵庆文 《生态学报》2017,37(7):2447-2454
稻田生产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具有两面性,为使稻田生产提供不同组合或更高水平的环境服务,需要补偿农户因转变操作方式而损失的收益。以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哈尼稻作梯田系统为例,基于稻田生态系统特点以及农户个人的主观经济决策特征,从农户的微观经济决策的视角,探讨稻田生态系统服务供给机会成本的空间分布;再从区域的宏观经济行为的视角,探讨补偿标准与农户愿意提供的生态环境效益的关系。从而,以稻田生态功能改善为导向,以新增生态环境效益为目标,耦合农户的受偿意愿与机会成本,实现了从生态功能改善需求(新增生态效益)来确定动态的补偿标准的可能。计算发现,当生态功能改善的目标定为新增生态系统服务80.77×10~4元hm~(-2) a-1时,补偿的标准应为3000元/hm~2时;当生态功能改善的目标定为新增219.49×10~4元hm~(-2) a~(-1)时,补偿的标准应为9000元/hm~2时。  相似文献   

8.
李宇亮  刘恒  陈克亮 《生态学报》2019,39(22):8346-8356
在提炼生态保护补偿概念内涵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政策目标、海洋环境自然属性、自然保护区区域特殊性以及我国制度环境,明确了海洋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补偿的思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生态系统服务分析,对海洋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主体、客体和补偿标准进行了讨论。研究结果表明,海洋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补偿应该以持续的生态效益供给为目标,以正外部性内部化为基本原理;海洋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补偿的主体是国家,由相关政府部门代表国家履行补偿责任;补偿客体为保护区周边居民和保护区管理机构,对周边居民的补偿标准以其为保护区牺牲的生态效益价值来确定,对管理机构的补偿标准以其使保护区增加的生态效益价值来确定。在构建补偿机制框架后,探讨了保护区运营资金支持和补偿标准公信力等问题,为后续的研究实践提供参考与借鉴。  相似文献   

9.
人兽冲突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研究主题,合理的损害补偿有助于野生动物可持续保护及管理。为探究太行山东北部区域野生动物损害及损害补偿,于2019年与2020年7—9月对区域内主要肇事野生动物(野猪Sus scrofa和狗獾Meles leucurus)进行了种群及损害调查;2021年7—8月基于访谈,对区域的损害赔偿及社区的受偿意愿进行了量化计测和分析。结果表明,太行山东北部区域的野猪(密度为(6.283±1.274)只/km2)及狗獾(密度为(4.855±1.610)只/km2)种群较大,对区域内的农业生产带来了较大损害,且肇事频率呈上升趋势;已有的防控手段效果有限,当地社区对野生动物保护支持度较高,但对肇事动物保护的态度相对消极;区域内的野生动物损害补偿已普遍施行,有效补偿了受损农户的部分经济损失,但也存在补偿覆盖不全面、补偿标准模糊及补偿数额偏低等问题。当地农户的受偿意愿((10962.60±1751.55)元/hm2)与其文化程度、损害补偿满意度和野生动物保护态度负相关,与保护政策支持度正相关。根据调研结果,建议加...  相似文献   

10.
采用条件价值法,调查了贵阳市居民保护森林资源过程中的参与意愿、支付意愿和受偿意愿,并以此为依据,对影响支付意愿和受偿意愿的主要社会经济因子进行统计分析,构建贵阳市居民基本情况与支付意愿和受偿意愿之间的评价模型,并对贵阳市森林资源的非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希望能对贵阳市森林资源的保护以及生态补偿标准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从而减少由于生态环境的破坏引起的经济损失,使贵阳市森林生态环境向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11.
青海省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移民补偿标准   总被引:10,自引:3,他引:10  
生态补偿是目前生态学研究的热点,生态补偿的关键问题是补偿标准的确定.将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移民作为对象,结合确定补偿标准的方法的特点,针对研究区域的实际情况以及我国生态补偿存在的主要问题,运用不同的方法提出了生态移民补偿标准的不同方案,所采用的方法分别是:牲畜机会成本法、草场机会成本法、以果洛新村和河源新村两个移民新村为例的地区发展差异法.结果表明:3种方法的侧重点各不相同,所确定的平均生态补偿标准也稍有不同,分别为1.39万元·户-1·a-1;1.03万元·户-1·a-1;1.1万元·户-1·a-1.研究为确定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的标准提供了科学依据,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一定的借鉴.  相似文献   

12.
补偿标准是生态补偿项目研究的核心内容。为提高补偿标准的可操作性,以渭河干流甘肃段为研究区,基于流域生态补偿标准范围界定,在考虑耕地向多种林地转化情况下采用In VEST模型和加权法核算流域新增生态服务量,并以新增生态服务价值为补偿上限,农户机会成本为补偿下限,先从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导向视角,探讨15°—25°和25°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的差异化补偿标准。再从利益公平分配视角,耦合机会成本投入与生态系统服务产出,探讨生态补偿净收益不同地区的差异化补偿标准。结果表明:(1)渭河干流甘肃段退耕还林,生态补偿标准范围为146.39—481.98万元km~(-2)a~(-1)。(2)重要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和保留区迎水面15°—25°坡耕地全部退耕还林需补偿金额13.95—33.55亿元。25°以上坡耕地全部退耕还林需要补偿金额12.96—28.35亿元。(3)各县/区比较,退耕还林净收益麦积区最大,陇西县最小。其生态补偿范围分别为202.23—727.92、96.99—136.53万元km~(-2)a~(-1)。  相似文献   

13.
玛曲草地生态系统恢复成本条件价值评估   总被引:2,自引:1,他引:2  
曹建军  任正炜  杨勇  杜国祯 《生态学报》2008,28(4):1872-1880
运用目前流行的能同时用于市场物品和非市场物品的条件价值评估法(CVM),对玛曲居民的草地恢复意愿进行了初步调查,并以他们的最大支付意愿(WTP)和最小受偿意愿(WTA)为依据,粗略推算了玛曲草地生态系统的年度恢复成本和总恢复成本.主要结论:① 525户调查样本中,394户选择了出资恢复措施,占总样本的75.4%;131户选择了减少牲畜数量恢复措施,占总样本的24.6%.这一结果表明当地牧民仍然没有摆脱传统数量型畜牧业生产模式,牲畜出栏率低,造成草地持续退化.②如果玛曲草地恢复以10a计,则总的恢复成本为 3.52×108元,其中前4a每年的恢复成本为0.85×108元,后6a每年的恢复成本为0.021×108元.整个恢复成本中,补偿价值占94%,支付价值只占6%,说明玛曲草地生态系统的恢复要以加速超载牲畜的出栏和淘汰为主,切实减轻草地压力,实现自然修复.  相似文献   

14.
张印  周羽辰  孙华 《生态学报》2012,32(23):7327-7335
农田氮素流失引起的非点源污染已成为国内外农田生态环境资源可持续利用及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对其进行有效控制愈显迫切.对非点源污染的控制不能简单地照搬点源污染的方法,须针对非点源污染本身具有的强烈外部性及复杂、广泛、不易监测等特征,探究与非点源污染特征规律相对应的对策.生态补偿作为应对全球生态危机和环境污染的一种公共政策工具,对于内化外部效应具有良好的效果.以农户减少一定程度的氮肥施用量获得政府补偿为切入点,论证了农户减少氮肥用量到最佳生态经济施氮量是获得补偿的依据;以宜兴市为实证对象,运用意愿调查评估法和成本-收益法相结合的方式测算了农户参与农田氮素非点源污染控制的生态补偿标准.研究表明:(1)宜兴市主要粮食生产的最佳生态经济施氮量为375.6 kg/hm2,农户参与农田氮素非点源污染控制的补偿额度理论值为620.0-7098.0元/hm2;(2)68.3%的受访农户愿意接受补偿而减少氮肥用量,受偿意愿与种田经验、受教育程度等因素正相关;(3)愿意接受补偿的农民中50.7%选择氮肥量减少到最佳生态经济施氮量,农田氮素非点源污染控制的补偿标准为620.0元/hm2.  相似文献   

15.
北京市湿地生态补偿标准研究   总被引:3,自引:3,他引:0  
确定合理的湿地生态补偿标准是构建有效湿地生态补偿机制的关键。以北京市境内的湿地为研究对象,利用DPSIR模型明晰北京市湿地生态补偿的机理;基于问卷调查数据,分别利用二元Logistic模型和Tobit模型对影响受调查者受偿态度和受偿意愿的相关因素进行分析;运用条件价值法以及考虑时间价值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修正湿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确定最终的生态补偿标准,并对北京市制定湿地生态补偿机制提出了政策建议。研究结果表明:(1)北京市合理的湿地生态补偿标准为2.728×104-4.84×104元hm-2a-1;(2)地区差异、受调查者对湿地保护政策的了解程度以及湿地与社区之间的关系显著影响其受偿态度;(3)地区差异、年龄、受教育程度、家庭收入情况、对生态补偿的了解程度显著影响其受偿意愿;(4)为减少将来推进湿地生态补偿过程中可能遭遇的潜在阻碍,北京市应该加强湿地保护相关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注重对基层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协调湿地政策与社区的关系;(5)有必要结合地区特征制定差异化的湿地生态补偿标准。研究结果可为今后北京市探索建立湿地生态补偿机制、提升湿地保护效率提供科学数据和理论参考。  相似文献   

16.
采用条件价值法对湖北宜昌中华鲟自然保护区进行了非使用价值定量评估.结果 表明:根据支付意愿中位值(100元/人·年)估算出巾华鲟自然保护区的非使用价值可达15 975万元/年,其中存在价值6784.6万元/年,遗赠价值6346.9万元/年,选择价值2843.5万元/年.被调查者的支付意愿与其职业、文化程度、收入水平以及对保护区的熟悉程度显著相关(P<0.01),对保护区越熟悉,被调查者越愿意为保护区保护支付更高的价格.收入水平仍成为制约公众积极参与保护工作的一个重要因素.67%的渔民认为保护区的建立对其个人利益造成了损害,但仍有60%渔民支持设立保护区.因此加强保护区的宣传,提高人们对自然保护区作用和功能的认识才有利于保护区非使用价值体现,从而有利于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  相似文献   

17.
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服务补偿研究与应用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赵旭  杨志峰  徐琳瑜 《生态学报》2008,28(7):3152-3159
饮用水源保护区是确保饮用水安全的重要屏障,目前迫切需要引入生态服务补偿机制作为饮用水源保护区限制型政策的必要补充.生态系统所提供的服务分别属于人类和自然两种价值系统,生态服务补偿的目的是在两种价值观发生冲突时,首先保障自然价值系统发挥其服务,同时对损失的人类价值给予补偿,以促进生态系统服务更好的发挥其功能.通过辨识服务的提供者和受益者及其所对应的价值系统,可以帮助制定生态服务补偿策略.据此确定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服务补偿主要是对生态公益林提供的涵养水源和水土保持服务的补偿.以武夷山市饮用水源保护区为研究案例,将饮用水源保护者所付出的机会成本作为补偿标准,计算结果为897.7万元,补偿年限为2005~2020年.将补偿标准折合成水费,武夷山市需要在水费中加收0.07元/(t·a)的生态服务补偿费,但最终的水费增收额需要通过考虑补偿者的支付意愿来决定.  相似文献   

18.
华俊钦  石江艳  李建强  杨海  徐基良 《生态学报》2020,40(20):7287-7298
森林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是我国最主要的自然保护区类型,该类型自然保护区通常具有复杂多样的保护对象,因此对其进行功能区划需全面考虑各种保护对象的需求。评价森林生态系统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有利于提高自然保护区的保护有效性。以属于森林生态系统类型自然保护区的河南连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为研究对象,于2016年12月至2018年12月在该自然保护区内进行样线和红外相机调查,获取白冠长尾雉及与白冠长尾雉存在种间相互作用物种的分布点数据,结合收集的环境数据,采用MaxEnt模型对白冠长尾雉(Syrmaticus reevesii)和与白冠长尾雉存在种间相互作用物种的分布进行预测,进而分析物种与该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的空间关系,及自然保护区内野生动物分布与人为干扰强度的空间关系,评估连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现有功能区划对白冠长尾雉和与白冠长尾雉存在种间相互作用物种的保护有效性。结果表明,保护区内高保护价值区域面积为33.84 km2,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内高保护价值区域面积分别占保护区总面积的18.96%、3.84%和9.19%,自然保护区内高保护价值区域面积比例偏低。保护区现有功能区划并不能充分满足保护白冠长尾雉栖息地的需要,且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面临不同程度的人为干扰的影响,这对保护区内重点保护对象的生存产生潜在威胁。因此,结合保护区内保护价值与人为干扰分布现状,针对白冠长尾雉及相关物种的受胁情况提出两种不同的保护区功能区划优化方案,在不降低连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的前提下,提高核心保护区白冠长尾雉及相关物种适宜栖息地面积的比例,同时降低保护区内人为干扰强度。本研究可为该保护区保护白冠长尾雉提供决策依据,并为其他以野生动物为保护目标的保护区功能区划优化提供指导方法。  相似文献   

19.
肖怡  陈尚  曹志泉  夏涛  郝林华 《生态学报》2016,36(11):3321-3328
选取山东济南(代表内陆城市)和青岛(代表沿海城市),基于条件价值法(CVM),对两市城镇居民进行问卷调查,通过建立支付意愿多元线性回归方程用以评估山东省城镇居民对维持山东88个海洋保护区永续存在的支付意愿,进而估算山东海洋保护区的生态系统多样性维持服务价值。研究发现,人均年收入较高,支付意愿较大;文化程度较低,支付意愿较小;男性比女性的支付意愿高;内陆城镇居民对于海洋保护区的人均支付意愿为102.15元,比沿海城镇居民的支付意愿高23.05元。2014年,山东全部88个海洋保护区的生态系统多样性维持服务价值为43.7亿元,平均0.497亿元/个。其中,12个自然保护区的价值为16.14亿元,平均1.35亿元/个;30个海洋特别保护区的价值为14.47亿元,平均0.489亿元/个;46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价值为12.9亿元,平均0.28亿元/个。结果表明:海洋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系统多样性维持服务价值比海洋特别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高。在修订我国各类保护区的选划标准和管理目标时,应增加生态系统多样性维持服务价值并作为关键的选划指标。具有最高生态系统多样性维持服务价值的海域,宜选划为自然保护区,实施最严格的管理措施,确保其生态系统多样性维持服务价值增加,至少不降低。具有较高生态系统多样性维持服务价值的海域,因地制宜选划为海洋特别保护区或者海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施较严格的管理措施,确保其生态系统多样性维持服务价值不降低。  相似文献   

20.
圈养动物放归项目是否成功,与放归地周边社区居民的支持力度有很大关系。大熊猫(Ailuropoda melanoleuca)野化培训与放归项目自2010年以来取得了突破性进展,野化培训圈养大熊猫陆续被放归野外并开展了持续的跟踪监测。2017年,在6只圈养大熊猫被放归至栗子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后,基于入户调查426份有效问卷数据,运用卡方检验(或Fisher精确检验)和Kruskal-Wallis秩和检验比较了四川省六个保护区周边社区居民的保护知识、保护意识和对大熊猫放归的态度,并分析放归发生地组(栗子坪)、相关地组(冶勒、大相岭)和不相关地组(嘛咪泽、老君山和瓦屋山)之间的差异性,结果表明:(1)六个保护区相比,周边社区居民在保护知识、保护意愿和放归支持方面存在极显著差异(P<0.001)。(2)各保护区多数居民都支持大熊猫放归,放归发生地组支持度最高,相关组居中,不相关组的支持度最低;同时,不相关组在保护意愿和态度上的得分也低于其余两组。即使放归项目处于未实施阶段,当知道项目的居民比例上升时,该社区对放归的支持会进一步提高。(3)管理部门和媒体作为信息主要来源对提高居民保护认知起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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