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生态补偿在海洋生态资源管理中的应用   总被引:23,自引:0,他引:23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海洋生态资源破坏日趋严重。开展海洋生态资源生态补偿研究有利于利用经济的手段解决海洋生态资源面临的问题,在目前中国自然资源生态补偿方面的研究薄弱,海洋生态资源生态补偿研究缺乏的情况下,本文也是对生态补偿研究领域的拓展。本文详细分析了海洋生态资源生态补偿的利益相关者分析、补偿强度和补偿途径3个基本问题;指出了海洋生态资源生态补偿包括经济补偿、资源补偿和生境补偿。提出了海洋生态资源生态补偿的未来研究方向:海洋生态资源价值评估,海洋生态资源生态补偿的基本理论问题,以及海洋生态资源生态补偿的实证研究等。  相似文献   

2.
李宇亮  刘恒  陈克亮 《生态学报》2019,39(22):8346-8356
在提炼生态保护补偿概念内涵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政策目标、海洋环境自然属性、自然保护区区域特殊性以及我国制度环境,明确了海洋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补偿的思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生态系统服务分析,对海洋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主体、客体和补偿标准进行了讨论。研究结果表明,海洋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补偿应该以持续的生态效益供给为目标,以正外部性内部化为基本原理;海洋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补偿的主体是国家,由相关政府部门代表国家履行补偿责任;补偿客体为保护区周边居民和保护区管理机构,对周边居民的补偿标准以其为保护区牺牲的生态效益价值来确定,对管理机构的补偿标准以其使保护区增加的生态效益价值来确定。在构建补偿机制框架后,探讨了保护区运营资金支持和补偿标准公信力等问题,为后续的研究实践提供参考与借鉴。  相似文献   

3.
要想确保水源区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以及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就必须构建一套健全高效的生态补偿机制。本文首先对生态补偿机制进行了概述,其次,论述了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  相似文献   

4.
海洋生态损害补偿研究综述   总被引:2,自引:3,他引:2  
于冰  胡求光 《生态学报》2018,38(19):6826-6834
海洋生态损害补偿是在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和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立的基础下,提出的一种针对受损海洋生态环境的补偿制度,以实现海洋开发利用过程中海洋生态环境的有偿使用。从与已建立的相关制度联系的视角对海洋生态损害补偿内涵进行解读,并在此基础上对补偿主体、补偿标准、补偿方式、补偿保障措施等海洋生态损害补偿关键环节的研究进展进行综述分析。表明:目前海洋生态损害补偿研究主要集中在工程性的海洋生态损害补偿,对陆源污染带来的海洋生态损害补偿研究甚少;海洋生态损害涉及相关利益者复杂,"人-人-海"的补偿关系链条尚未完全形成;补偿标准核算仍是研究的难点,目前研究方法主要集中在海洋生态损害评估,但在一定程度上,海洋生态损害补偿标准是损害评估体系与补偿体系的综合结果;目前主要有经济、资源、生境3种海洋生态损害补偿方式,补偿方式的选取主要受技术可行性和经济效率的影响;补偿的有效落实还需要有配套制度和监管体系作为实施保障。综上所述,海洋生态损害补偿是个复杂的过程,其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涉及海洋生态损害评价、补偿关键要素、补偿保障条件、补偿可持续性发展等各方面内容,缺一不可。  相似文献   

5.
基于机会成本法的海洋保护区生态保护补偿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赖敏  陈凤桂 《生态学报》2020,40(6):1901-1909
建立海洋保护区已被公认为维持海洋生物多样性和防止海洋生态环境恶化的重要途径,而合理实施生态保护补偿是确保海洋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成效、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机会公平的关键手段。以土地、海域为载体,从机会成本补偿的角度出发,分别设置了机会成本补偿基数、区域调整系数、分区补偿系数和开发限度补偿系数,构建了海洋保护区生态保护补偿标准测算方法,并选取全国8个省(市)14个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开展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2015年案例区的机会成本补偿测算结果介于0.66×104—10.69×104元/km2之间,河北昌黎黄金海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补偿金额显著高于其他保护区,分别为10.69×104元/km2和10.47×104元/km2,相比之下,其余12个保护区的平均补偿金额为1.70×104元/km2。  相似文献   

6.
构建森林生态补偿机制的关键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李琪  温武军  王兴杰 《生态学报》2016,36(6):1481-1490
构建森林生态补偿机制的关键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利益相关者的界定、补偿金额的确定及补偿方式。目前存在的较大争议是森林生态效益货币化计量结果与实际补偿额度之间有巨大差异,一方面森林经营者认为补偿额远远不能满足投入需求,应以生态效益产出为补偿金额的计算依据;另一方面,森林生态效益的很大部分来自自然投入,不能以货币化的形势简单计量。森林生态补偿的国际案例表明:世界各国因森林资源产权制度不同,其森林生态补偿机制有所差异,私有林偏重于市场补偿机制,公有林则偏重于政府主导的补偿机制。森林生态补偿资金主要来自森林生态系统服务用户付费、政府代表受益方付费及国际组织捐赠;在补偿方式上,以政府投资为主,以用户付费和基于市场的认证授权交易为辅。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我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现状,森林经营者是生态系统服务供给方是确定的,而森林生态系统服务获取方的确定则非常困难。因此,政府主导和第三方介入应是解决森林生态补偿资金来源和补偿的主要方式,受损方及其受损成本是森林生态补偿金额的计算依据。  相似文献   

7.
用海建设项目海洋生态损失补偿评估方法及应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海洋生态补偿是一种防止海洋生态破坏、增强和促进海洋生态系统良性发展的环境政策,是用海者履行海洋资源有偿使用责任,对因开发利用海洋资源造成的海洋生态价值损失进行的货币化补偿。基于快速化、定量化和差别化补偿评估原则,编制了山东近海海域生态价值基准值表、生态损害系数表以及补偿系数表,建立了一种新的用海建设项目海洋生态损失补偿评估方法体系,包括占用海域和邻近影响海域的海洋生物资源和海洋生态系统服务两个方面的海洋生态价值损失补偿评估。针对2016年山东省5个典型用海项目,核算了其需要缴纳的海洋生态补偿资金,并与旧标准《山东省海洋生态损害赔偿和损失补偿评估方法》(DB37/T 1448—2009)的评估结果进行了对比。结果表明,按照本评估方法,用海企业需要缴纳的生态补偿资金会不同程度地提高,这将有利于用海企业增强资源有偿使用意识,引导企业理性用海,市场经济条件下这有利于海洋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用海效率;另外,按照产业政策不同、受影响海域的生态脆弱性不同对用海建设项目造成的海洋生态损失进行差别化补偿,使得海洋生态补偿标准的评估结果更加科学合理。目前,该方法已经应用于山东海域7个沿海地市9个海区的海洋生态损失补偿评估中,被新发布的山东省地方标准《用海建设项目海洋生态损失补偿评估技术导则》(DB37/T 1448—2015)吸收采用。该评估方法可为海洋管理部门的生态资本核算、生态补偿核算、环评审批和发放许可证提供科学基础,对我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海洋经济绿色发展以及生态补偿制度实施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8.
探索海洋保护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有利于维持海洋保护地生态系统功能的正常发挥,能够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同时促进海洋自然保护地绿色发展和自然保护之间的良性循环。从生态旅游视角出发解析海洋保护地生态产品价值的实现机理,探索优质海洋生态产品持续供给路径。结果表明:①实现海洋保护地生态产品价值要识别生态产品,明确生态产品产权,核算生态产品价值。②政府、社区居民、企业、游客分别是价值实现的主导者、产品供给者、实施者以及产品消费者。③供给、文化服务产品价值实现借助社区居民、企业和游客间餐饮、住宿、文化娱乐等产品的市场交易,政府起到监督和管理的作用;调节服务产品价值实现包括政府、社区居民与企业间的产权交易,社区居民、企业和游客间的康养休闲产品交易,政府、企业、游客及社区居民间的旅游生态补偿。发展生态旅游过程中以利益相关者关系为切入点设计不同类型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能够为海洋保护地可持续发展提供有效参考。  相似文献   

9.
基于国家主体功能区划的自然保护区被界定为禁止开发区域, 必然要对其科学有效地实施生态补偿。如何协调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社区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 是目前自然保护区研究学者、决策者和社区共同关注的问题。建立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是自然保护区取得生态保护和社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从生态补偿主体、客体、标准、方式等方面, 进行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框架的设计, 提出完善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的具体建议。以福建省戴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例进行实证研究, 以期为构建可行性的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0.
基于外溢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区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黄晶晶  李玲玲  徐琳瑜 《生态学报》2021,41(17):6994-7001
由于不同的区域存在着资源分配、经济发展的不平等性,区域间的生态补偿日益受到关注。但区域生态补偿的依据一直存在争议,中国尚没有完善的区域综合生态补偿机制。提出了一种生态系统服务外溢理论,以扣除当地生态服务使用量后外溢的生态价值作为生态补偿依据,建立了区域综合生态补偿框架,同时考虑区域生态服务外溢占用情况和经济发展水平,有针对性地制定了9种补偿方案。由于生态系统服务具有流动性,生态补偿的受偿方和补偿方并非一一对应的关系,所以各行政区域之间进行补偿资金的。横向转移需要在全省或全国层面进行统筹和保障,最后统筹结果的少量盈缺再由中央财政或地方政府通过纵向转移支付辅助调平。构建了生态补偿模型和方案,针对现有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结果,利用综合生态补偿机制分别分析了2015年长江流域上海、江西、四川等6个典型地区的生态补偿支付方案。结果表示需要接受生态补偿的地区有青海、四川、湖南和江西,应分别得到横向转移支付资金32.26亿元、153.3亿元、59.08亿元、67.1亿元;需要提供生态补偿的地区有浙江、上海,应该分别支付横向转移支付资金1.97亿元和47.31亿元。建立的补偿框架提高了各区域的参与度,对促进生态建设、统筹区域的协调发展、体现社会公平性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1.
流域生态系统补偿机制研究进展   总被引:6,自引:2,他引:6  
张志强  程莉  尚海洋  李延梅 《生态学报》2012,32(20):6543-6552
生态补偿是近年来生态环境管理领域的一个新发展起来的方向和热点,尤其在我国,生态补偿受到学者和政府部门的高度关注,其研究和实践进展迅速。流域是完整的地理与生态系统区域,是实施生态保护和生态补偿的典型单元。从流域角度研究和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可以最好体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生态要素的综合性。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是当前生态经济研究的前沿命题。系统梳理和全面总结了流域生态补偿研究的国内外进展与应用案例,总结了当前流域生态补偿研究存在的主客体界定、补偿原则、措施短效性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提炼概述了流域生态补偿研究的理论分析框架,并就流域生态补偿确定方法、补偿途径等关键问题进行了探讨。结合水权交易与水市场、流域社会化管理等问题,对流域生态补偿的未来研究趋势进行了展望。  相似文献   

12.
国内草原生态补偿研究进展   总被引:5,自引:2,他引:5  
杨清  南志标  陈强强 《生态学报》2020,40(7):2489-2495
草原生态补偿是我国建设生态文明的必由之路。伴随着草原生态补偿奖励政策于2011年的实施,学术界就草原生态补偿展开了多视角、系统性和定量化的研究。基于文献研究法,文章在草原生态补偿主体、补偿客体、补偿标准、补偿方式、保障机制、牧民意愿及满意度以及补偿效应等方面对当前研究成果进行了系统梳理与总结,揭示了目前政策实施所存在的政策机制与激励机制不相容、补偿资金来源单一、补偿标准偏低、补偿形式单一、社会保障配套制度缺乏、监管缺失和法律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最后,对后续研究的重要领域进行展望:进一步加强多学科理论支撑体系研究,研究方法的规范统一,研究视域的拓展以及政策实施绩效评估等,以确保政策高效可持续实施。  相似文献   

13.
中国矿产资源开发区生态补偿研究进展   总被引:7,自引:2,他引:7  
文琦 《生态学报》2014,34(21):6058-6066
矿产资源开发区生态补偿是调整利益相关者因资源开采引发的环境利益和经济利益分配不均,并对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的外部成本内部化的制度安排。从矿产资源开发区生态补偿的理论研究、生态补偿机制、生态补偿标准,以及多学科交叉研究四方面对我国生态补偿相关研究进行了总结分析。从中发现:我国矿产资源开发区生态补偿仍以政府主导;矿产资源开发区生态补偿机制有待完善,在补偿主体、客体、途径、期限、内容等研究结论仍不明晰;现有补偿主要以经济补偿为主,补偿模式单一、补偿资金不足;生态补偿标准评估方法各有侧重点,尚未形成系统完善的矿产资源开发区生态补偿标准评估方法。今后应加强以下研究:强化生态补偿的理论研究,从市场产权交易和政府监督出发,构建科学生态补偿机制,结合区域自然、社会、经济特征,确定生态补偿标准;科学合理评估矿产资源开发造成的生态服务价值损益;结合生态补偿理论研究,采用多学科交叉分析,根据矿产资源开发阶段,构建矿产资源开发区生态补偿框架体系,明确生态补偿主客体、标准、方式、期限等;提炼矿产资源开发区生态补偿类型与模式,并构建矿产资源开发区生态补偿长效机制。  相似文献   

14.
刘兴元  龙瑞军 《生态学报》2013,33(11):3404-3414
根据藏北那曲高寒草地的生产力、季节放牧重要性、生态服务价值、生态环境敏感性,构建了基于草地亚类的功能分区模型,从空间上将高寒草地划分为适度生产功能区、减畜恢复功能区和禁牧封育功能区,据此构建了基于高寒草地功能分区的分级生态补偿模式,设计了高寒草地生态补偿的组织管理体系及流程、生态补偿的损益评估机制和约束奖惩机制;提出了针对不同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方案.根据藏北那曲高寒草地功能分区结果和不同功能区生态补偿内容和目标,确定生态补偿周期为5a,核算出适度生产功能区、减畜恢复功能区和禁牧封育保护功能区分别需要补偿资金19.4亿元、15.77亿元和0.6亿元,每年分别需补偿资金3.88亿元、3.16亿元和0.12亿元,5a全区共需补偿资金35.77亿元,年需7.16亿元.通过对高寒草地的功能分区分级生态补偿,对提高高寒草地的生态保护能力,增加牧民的经济收入,促进藏北高寒草地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5.
中国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研究进展   总被引:5,自引:8,他引:5  
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是促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措施。通过对全国各地的生态保护补偿实践案例进行系统分析,发现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保护补偿实践进程明显加快,实践案例的数量以及资金投入量均大幅增加。但也存在补偿资金来源单一,不同领域及区域间生态保护补偿实践进展不均衡等问题。进一步拓宽补偿资金来源,加快完善市场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促进实践进程相对落后的领域和区域积极展开实践探索,并积极完善生态保护补偿立法,对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6.
海洋生态环境的持续恶化与生态学认知的提高使海洋生态红线区管理制度成为必然。总结了中国海洋保护区现状与存在问题;分析了发展海洋生态红线的必要性、区划原则、概念及组成体系;提出海洋保护区与海洋生态红线区可分别籍空间统一性、决策统一性、工作内容与管理要求的一致性相关联,海洋保护区的核心、关键和重要因素与海洋生态红线的范围划定、宏观应对策略制定、微观管理规定一一对应。对海洋保护区管理向海洋生态红线区划与管理的转变给出了若干建议,认为海洋生态红线区划指标体系可以参照海洋保护区绩效评估、保护区选划与评估指标;并从海洋生态红线的尺度,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格局-结构\过程-机理,复杂生态系统与海洋生态红线的结合,海洋生态红线基点观测等方面对海洋生态红线的研究和工作方向进行了展望。  相似文献   

17.
国家公园生态保护补偿的政策框架及其关键技术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是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重要制度保障。从补偿主体、资金来源、补偿机制等3个方面对国外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补偿的实践和经验进行了总结与分析。在此基础上,根据我国对国家公园生态保护补偿的要求,从生态系统服务空间流动的角度探讨了国家公园生态保护补偿的必要性,分析了其事权与补偿的关系;从对生态系统补偿和对人类行为补偿两个角度明确了国家公园生态保护补偿的内涵,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其保护补偿的政策框架,并从识别补偿的主体、构建补偿的方式、确定补偿的标准、拓展融资的渠道等方面构建了国家公园生态保护补偿的4个关键技术,以期为我国国家公园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建立提供科学支撑。  相似文献   

18.
生态保护补偿的分析框架研究综述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柳荻  胡振通  靳乐山 《生态学报》2018,38(2):380-392
生态保护补偿作为一种让生态系统服务的提供者愿意提供那些具有外部性或者公共物品属性的生态系统服务的激励机制而备受世界关注。系统梳理生态保护补偿的国际研究进展,对于完善中国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设和推进中国的生态保护补偿实践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简要介绍了生态保护补偿的概念、基本思想和特性,然后详细阐述了生态保护补偿分析框架中的核心问题的研究进展,包括生态保护补偿的主体、生态保护补偿的客体、生态保护补偿的标准、生态保护补偿的条件性、生态保护补偿的效率以及生态保护补偿和缓减贫困的关系等,最后总结了国际生态保护补偿研究对于完善中国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设的启示。未来中国的生态保护补偿研究应该关注的关键问题有:促使私营部门增加在生态系统服务的投资,揭示生态系统服务形成和供给机制,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标准的制定,确保生态保护补偿的条件性,做好生态保护补偿的基线和瞄准,研究生态保护补偿对缓减贫困的影响等。  相似文献   

19.
尽管为解释种类丰富的植物群落物种共存和多样性维持机制,生态学家位做了大量的努力并提出了许多假说和模型。但这一问题仍处在争议之中,需要更多的证据支持他们的观点或提出新的看法,使这一生物多样性难题不断地向前推进。以松赖平原物种丰富度较高的羊草-杂类草群落为对象,在土壤C、N、P、K和H2O等5个资源轴上,探讨了物种多样性与实现生态位的关系。结果表明:尽管物种生态位存在一定程度的分化,但多数物种的生态位是高度重叠的,物种生态位的分化在草地群落物种共存和多样性维持中,不是唯一的途径,认为应更加重视的物种在长期协同进化中所形成的生物学特性。  相似文献   

20.
通过对公立医院财政长效补偿机制概念的阐述,分析了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的现状及问题,并提出了完全实现社会功能的公立医院、待实现社会功能的公立医院和待转型的公立医院三种补偿机制,以期对我国公立医院财政长效补偿机制的实现提供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