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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通过了新的全球生物多样性战略,即《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简称《昆蒙框架》)。随之通过的还包括《<昆蒙框架>的监测框架》《规划、监测、报告和审查机制》《资源调动》《能力建设与发展和科技合作》《遗传资源数字序列信息》等一揽子成果文件。《公约》缔约方需要在国内执行《昆蒙框架》及其一揽子成果。为支持我国执行《昆蒙框架》,本文简要回顾了《昆蒙框架》及其一揽子成果的制定进程,解读了《昆蒙框架》及相关一揽子成果的主要内容,评论了《昆蒙框架》对全球和国家的影响,并就我国如何执行《昆蒙框架》提出了建议,包括更新修订国家生物多样性战略行动计划,制定法律和政策以促进生物多样性的主流化,强化国家执行进展监测和评估,促进生物多样性融资工具的开发,建立全社会广泛参与的伙伴关系。  相似文献   

2.
资金问题对于《生物多样性公约》履约和新达成的《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简称《昆蒙框架》)的实施都至关重要,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通过的一揽子成果文件中,与资金问题有关的主要是《昆蒙框架》及关于《资源调动》的决定。《昆蒙框架》提出了逐步缩小每年7,000亿美元的生物多样性资金缺口、到2030年每年至少筹集2,000亿美元的资源量等明确的数量目标。关于《资源调动》的决定包含了历史性地设立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基金、通过新的资源调动战略、成立资源调动咨询委员会等重要制度安排。这些目标相关承诺和制度安排如何尽快落地是重中之重。本文系统梳理了COP15资金问题相关决定,综合分析了当前关于生物多样性资金问题的系列重要报告,概述了全球履约资金的现状和问题,分析了国际履约的最新资金要求,展望了未来履约的资金安排,并对中国如何加强履约资金的调动提出了应继续争取用好多双边国际赠款、提供持续稳定的财政资金支持、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制度以及建立和完善生物多样性补偿和损害赔偿制度等建议。  相似文献   

3.
罗茂芳  杨明  马克平 《广西植物》2023,43(8):1350-1355
在中国作为主席国的引领下,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以下简称COP15)第二阶段会议通过了62项决定,特别是达成了以变革理论为基础的《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以下简称《昆蒙框架》),为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擘画了新的蓝图。该文就《昆蒙框架》的三个核心目标——保护地“3030目标”、资源调动、遗传资源数字序列信息进行解读,对保障《昆蒙框架》落地的相关决议进行简要介绍,并就我国未来的保护行动提出了相关建议:(1)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主流化;(2)进一步制定详细的保护计划,明确保护区域的范围、目的和管理措施,并落实实施计划的责任部门和具体措施;(3)根据框架目标的监测要求,制定可操作的指标体系和监测计划;(4)继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识和教育,提高公众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促进全社会的可持续生产和可持续消费;(5)大力推进国际合作,在更大尺度上探索和促进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寻找对自然产生正面、积极效果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路径。  相似文献   

4.
《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通过了“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以下简称:昆蒙框架)。这一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先后经历了预稿、初稿和昆蒙框架,经过了多轮谈判和磋商,部分内容不断调整,显示出了各方在部分议题上的分歧和妥协。本文详细梳理了预稿、初稿和昆蒙框架中2050年长期目标和2030年行动目标中涉及的指标,及指标期望达到的目标,提出讨论和关注的重点有: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遗传多样性保护、保护地目标、转型和紧急行动,以及框架的落实。未来工作的重点则是如何采取紧急行动,将全球目标转换为国家行动,提供资金支持,以及确保监测体系有效实施等。  相似文献   

5.
《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将评估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已有进展, 审议并通过“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 后者是实现2050愿景“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关键, 有助于达成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生物多样性资金机制现在是将来也是实施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的重要保证。根据《生物多样性公约》信息交换所的数据, 目前各缔约方每年对本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投资额度占其当年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比较小。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 2015年时生物多样性保护资金投入占GDP比例为0.255%, 在世界各国中处于比较高的水平。近年中国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投入连年增加, 2019年时已经达约0.6%。有研究表明, 目前全球每年生物多样性保护资金的缺口至少500亿美元, 未来十年还有更大的资金缺口, 而且当前已有生物多样性资金渠道比较单一, 并存在一些短板, 远远不能满足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的要求, 急需建立新的资金机制, 调动更多资源, 推动2030年生物多样性保护任务和目标的实现。《生物多样性公约》的资金机制可以与包括《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在内的其他相关环境公约协同增效, 比如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将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气候变化减缓等环境目标联系起来。中国作为COP15的东道国, 有积极协调磋商的责任, 力求在大会上推动形成一个新的资金机制, 即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 为“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的实施保驾护航。新的生物多样性保护资金机制将独立于现有的生物多样性保护资金机制, 具有多样化投资渠道并引入绩效评估机制, 将经费与任务目标关联, 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支持发展中国家的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  相似文献   

6.
生物多样性丧失是全球共同面临的一项重大挑战, 强化《生物多样性公约》的执行是生物多样性全球治理当前面临的迫切问题, 而推进审查机制建设则是强化执行的一项重要议题, 引起国际社会高度关注。《生物多样性公约》框架下已初步建立起一套涉及多个维度的审查机制, 不断审查《生物多样性公约》及其有关议定书和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情况。然而, 审查机制面临着参与审查并强化问责的政治意愿尚显不足、国家信息投入有待加强、审查结论有待助力强化《生物多样性公约》执行、各类审查工具需加强统筹协调等主要问题, 由此也制约了审查工作的完善性和有效性。本文概述了《生物多样性公约》框架下的执行机制, 并重点梳理了审查机制的主要环节和内容, 分析了当前面临的主要障碍, 并就审查机制的进一步建设与强化提出建议, 以期为开展《生物多样性公约》履约与制度建设, 以及有关的研究工作提供参考。在战略层面, 本文认为应当在整体、全面和平衡地推进构建“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的前提下推进《生物多样性公约》审查机制建设, 应当加强高层政治推动并调动各方行动意愿, 为发展中国家适用一定的和必要的灵活性; 在技术层面, 本文认为应当强化作为《生物多样性公约》审查机制前端的国家信息汇报, 应鼓励缔约方参与具有促进性的审查工作, 为国家自主评估执行情况提供重要补充, 并且审查内容也应当全面和平衡, 可以考虑采取全球盘点机制助力各方弥合执行差距并提升执行力度。  相似文献   

7.
《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制定了未来一段时期全球范围内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行动,包括将生物多样性及其多重价值纳入经济和社会活动的主流。中国作为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CBD)缔约方之一,在持续推进生物多样性主流化方面作出了不懈努力且成效显著。该文通过探讨解析生物多样性主流化的概念内涵,梳理总结我国生物多样性主流化的具体实践和阶段成效,对标《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目标,围绕政府、企业、公众不同行为主体,提出新时期我国全方位推进生物多样性主流化的4个主要实施路径:(1)引入统一的行动框架;(2)发挥政府治理的主导作用;(3)联动企业采取共同行动;(4)提高公众意识以促进其广泛参与,致力于将生物多样性融入各级政府部门政策机制及社会生产生活实践活动中,为完善生物多样性治理决策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8.
“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是当前《生物多样性公约》谈判的焦点议题之一。本文阐述了框架制定的背景, 介绍了“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不限成员名额工作组(Open Ended Working Group, OEWG),的谈判过程, 综合分析了缔约方在各有关磋商进程中的观点, 以及目前缔约方对框架各个要素的共识和分歧, 评估了框架的制定进展, 并就框架的设计提出四点展望: (1)阐明转型变革的具体实施路径; (2)平衡反映公约三大目标; (3)加强与其他全球治理进程的协同; (4)强化框架对全球及缔约方履约进展的评估和审查。最后提出对我国的建议: (1)及时更新国家生物多样性战略与行动计划(National Biodiversity Strategies and Action Plans, NBSAP); (2)加强国内生物多样性工作的协调; (3)继续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和责任机制。为缔约方更好参与框架制定进程, 深入了解框架及其磋商进展提供参考, 并为下一步框架制定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9.
冯莉 《生物多样性》2023,(7):208-214
生物多样性丧失和气候变化是全球面临的共同挑战。生物多样性丧失加剧了气候变暖进程,同时,气候变化也加剧生物多样性丧失,二者之间是耦合关系,应当将应对气候变化和保护生物多样性视为相辅相成的两个目标,实现生物多样性与气候变化的协同治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UNFCCC)和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 CBD)都注意到生物多样性和气候变化之间的重要联系,二者存在相互交叉的议题。故本文从国际公约的角度出发,梳理了UNFCCC中生物多样性相关议题的谈判焦点与发展、CBD中气候变化相关议题的谈判焦点与发展以及二者履约机制的协同现状;总结出国际法视野下生物多样性与气候变化协同治理所面临的困难:(1) UNFCCC对生物多样性议题的回应不足;(2) CBD对气候变化议题单向回应;(3) UNFCCC与CBD履约机制分割显著;(4)防范生物多样性丧失与应对气候变化的制度措施之间的冲突。基于此,本文以整体系统观为理论基石,提...  相似文献   

10.
王也  张风春  南希  李宏涛  刘海鸥 《生物多样性》2022,30(11):22401-158
资金议题一直是《生物多样性公约》关注的热点, 资金机制和资源调动也一直是每届缔约方大会(COP)的常设议题。然而由于资金问题涉及各方政治意愿, 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间存在较大分歧。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COP15主席国, 在资源调动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需要对资金问题开展更多研究。在这种背景下, 本文阐述了公共资金投入、资金使用效率与效力、对生物多样性有害的资金投入、利益相关方的参与等《生物多样性公约》资金问题重点要素; 分析了是否强调多渠道增资、是否建立新的资金机制、是否取消全部生物多样性有害补贴、具体筹资目标等谈判主要分歧; 提出了加大生物多样性财政资金投入、加强相关部门间资金协同管理, 利用各类金融工具撬动社会资本的生物多样性投入, 降低生物多样性损害风险、加强生物多样性信息披露,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新融资路径等建议, 以期为中国生物多样性资源调动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1.
罗茂芳  郭寅峰  马克平 《生物多样性》2022,30(11):22654-178
《生物多样性公约》(简称《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第二阶段会议上将审议通过正在编制的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简称“框架”)。该框架具有里程碑意义, 对未来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指导作用。由于生物多样性的持续丧失, 只有通过变革式的转型, 才能实现到2050年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美好愿景。框架以变革理论为基础, 拟制定雄心勃勃又务实平衡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生物多样性与人类息息相关, 目标的制定将对人类社会的生产、消费等产生重大影响。由于《公约》机制和框架磋商的复杂性等多种原因, 仅极少数人完整地了解框架的内容和谈判进程。经过框架不限成员名额工作组(以下简称“OEWG”) 4次会议的磋商, 框架结构和要素已基本确定, 其中最受关注的是22个2030年行动目标, 包括减少对生物多样性的威胁(行动目标1‒8)、通过可持续利用和惠益分享来满足人的需求(行动目标9‒13)和执行工作和主流化的工具和解决方案(行动目标14‒22) 3个部分。本文介绍了OEWG第四次会议磋商的框架草案中行动目标的谈判进展, 对框架中30 × 30目标、资源调动等核心议题进行了分析, 从而为管理部门、科研机构、企业、社会组织、从事生物多样性教育和保护的广大工作者等社会各界了解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对国际经济秩序的重塑提供视角和方法上的参考, 从而更好地把握参与科技、贸易、投资、制造等领域国际竞争的环境政治动态与方向,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  相似文献   

12.
能力建设与发展一直是《生物多样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及其议定书下的重要议题,《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更是将其作为履约的有效执行手段之一。本文旨在增进生物多样性利益相关方对能力建设与发展问题的全面、深入理解,以及探讨为处理这个问题可选择的优先政策事项。首先,从能力、能力建设和能力发展基本概念入手,概述了这些术语在《公约》及其议定书相关文件中的演变历史;然后,基于历届《公约》及其议定书的决定,全面梳理了能力建设与发展的磋商进程和COP15主要争论焦点,分析了该领域面临的资金、规划、项目、信息分享以及与其他国际公约之间的协同等关键性挑战及其原因;最后,针对能力建设与发展问题,在国际层面上,从扩宽资金渠道、制定或协调不同层次的战略与行动规划、确保项目和方案的长期性和可持续性、完善信息交流机制、提升相关公约间协同增效等方面提出了政策关注点;在国内层面上,从强化顶层设计、更新生物多样性战略与行动计划、查明生物安全和生物遗传资源领域的能力建设需求、加大宣传与参与以及充分利用“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和“一带一路”倡议等方面提出了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3.
<正>生物多样性丧失是全球三大环境危机之一。如何采取有效行动应对危机是全球广泛关注的议题。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通过了《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以下简称《昆蒙框架》)(CBD, 2022),包括4个长期目标(至2050年)和23个行动目标(至2030年)。为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明确了方向和重点,具有指导性和约束力。2030年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拟达到的总目标为“采取紧急行动停止和扭转生物多样性的丧失”。这个总目标高于2010年第十次缔约方大会通过的停止生物多样性丧失的总目标,2030年总目标在其基础上又增加了使生物多样性丧失曲线反转,使自然走上恢复之路部分。  相似文献   

14.
“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nature-based solutions, NbS)是协同应对生物多样性丧失和气候变化等全球环境挑战的热点途径之一,但在国际环境条约谈判中尚存在争议。本文系统梳理了世界自然保护大会(WCC)、联合国环境大会(UNEA)、《生物多样性公约》(CBD)缔约方大会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缔约方大会关于NbS的相关决议和决定,以及主要缔约方的立场发言,旨在分析NbS的国际进展和挑战,并结合我国国情提出应对建议。在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等国际组织和欧盟及其成员国的积极推动下, WCC和UNEA就NbS定义和标准制定取得积极进展。而在CBD和UNFCCC相关谈判进程中,缔约方对NbS意见不一。除了缺乏各方一致认可的NbS定义、实施路径等技术原因外,可能的因素包括发展中大国担忧发达国家通过界定Nb S路径范围限制其自然资源开发和生物产业发展;或将“减缓”责任从UNFCCC过渡到CBD,并转嫁给生物多样性丰富的发展中国家;以及模糊气候与生物多样性行动和资金的边界,减少发展中国家争取生物多样性领域国际公共资金的机会。我国是NbS的积极践行者,已将Nb...  相似文献   

15.
全球环境基金是《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唯一资金机制, 它按照《生物多样性公约》要求和基金自身的政策导向为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提供资金支持。从其试点期到当前的第7增资期, 全球环境基金在生物多样性领域的战略目标发生了多次变迁, 研究这些资金机制战略目标所涉及的生物多样性热点问题的变迁情况对未来相关工作开展具有一定参考意义。本文梳理了各增资期生物多样性领域战略目标所涉及的生物多样性热点问题, 对每个热点问题在全球环境基金各增资期中资金量和内容的变迁情况进行了分析, 并就中国当前情况与之进行比较, 进而提出了加强对保护地中生态系统代表性的考虑、增强保护地资金可持续性、全面推动生物多样性主流化、加强生物安全相关领域研究、推进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立法并注重知识管理、加强新问题新挑战的应对、深化资金机制研究等建议, 以期为开展《生物多样性公约》履约、生物多样性管理和研究工作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6.
为应对生物多样性资金缺口、遏止与扭转全球生物多样性丧失,生物多样性信用以碳信用为蓝本应运而生。与以生物多样性损失为前提的生物多样性抵消不同,生物多样性信用是一种可测量、追踪和交易的,能为生物多样性带来净效益的经济工具。本文旨在介绍生物多样性信用的概念内涵,详细阐释了其与生物多样性抵消和碳信用的概念异同,在参考高质量碳信用的基础上汇总了生物多样性信用的原则,包含其核算方法和治理体系,同时介绍了目前全球生物多样性信用市场,提供了不同交易项目的具体实践案例,并梳理了生物多样性信用在定价、是否会成为企业漂绿的工具、监管与治理体系以及与碳信用的兼容等4方面的问题和挑战。未来,生物多样性信用挑战与机遇并存。  相似文献   

17.
《生物多样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是国际社会协力保护生物多样性最主要的公约, 也是中国参与和引领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平台。《公约》一直不断推动企业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相关工作和国际体系建设。该国际体系主要包括两大支柱: 一是“企业与生物多样性全球伙伴关系”国际机制(Global Partnership on Business and Biodiversity, 以下简称GPBB机制); 二是“企业与生物多样性全球伙伴关系”资源平台(Global Platform for Business and Biodiversity, 以下简称GPBB平台)。前者是工作组织和资金机制, 后者是前者的技术支持和保障机制, 二者相辅相成, 协同增效。总体来看, 自1996年《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COP-3)以来, GPBB平台的相关概念和机制不断发展完善, 至今已形成了一个GPBB平台在线数据库, 可为我国推进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撑。通过梳理总结GPBB平台及其相关机制等的发展情况, 得出: (1)企业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愿及对GPBB平台的需求日益增强; (2)《公约》对企业参与的要求更加明确; (3)《公约》对如何促进企业参与生物多样性的路线图更加清晰; (4) GPBB机制已基本建立; (5) GPBB平台已基本完善。展望未来, GPBB平台发展将有望继续保持以下三大趋势: (1)平台建设力度将不断加强; (2)平台的影响将不断提升; (3)平台发展将向重点部门倾斜。目前, GPBB平台可提供相关最新研究成果、方法学、工具、自愿性标准和指引、简报、最佳实践案例等免费信息, 以及一系列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企业参与机会, 以支持企业在决策和运营中纳入生物多样性, 并鼓励支持各国政府、企业、非政府组织和学术科研机构等多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贡献与受益。中国自2015年正式加入GPBB机制后, 对各成员国的企业参与倡议开展了较为深入的研究, 为成立发起“中国企业与生物多样性伙伴关系”(CBBP)联盟倡议做出有益探索。但总体而言, 对GPBB平台的研究借鉴以及参与建设还有很多工作可做。我们建议: (1)在制度贡献方面, 应加强政策研究, 研提COP-15企业参与新决议草案; (2)在机制建设方面, 积极参与和逐渐引领GPBB机制建设, 协力支撑一带一路等中国倡议; (3)在人员保障方面,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提升引领能力; (4)在GPBB平台方面, 加强研究借鉴和技术参与, 为GPBB平台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相似文献   

18.
党的十九大首次提出了中国要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引领者的新要求。生物多样性保护是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和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也是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清洁美丽世界的集中体现。本文系统总结了推动《生物多样性公约》倡导的“企业与生物多样性全球伙伴关系” (GPBB)的主要国际经验, 提出了中国推动落实“中国企业与生物多样性伙伴关系”倡议(简称CBBP)的政策建议, 为中国政府更好地引导企业参与, 撬动社会资源合力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参考。通过分析德国、印度、加拿大、秘鲁、澳大利亚、南非、日本和韩国构建企业参与GPBB的实践, 发现各国经验主要有以下特点: (1)政府作用重要且方式多样, 或提供管理、或提供资金或实物等; (2)组织方式多样, 常见的为组建跨部门的决策机构并下设秘书组; (3)成员加入, 一般需要签署协约, 有的偏重特定行业, 有的重视机构会员; (4)在服务上, 政府一般提供法律政策解读、知识信息传播、政策指引等服务; (5)在资金来源上, 有的主要靠缴纳会费, 有的包括实物捐赠、志愿服务、PPP (公私合营)项目合作等方式。各国经验的主要启示有: (1)根据论坛会议沟通和实际工作交流, 大量企业表现出参与生物多样性伙伴关系倡议的积极意愿; (2)推动企业参与的国际资源网络已基本建立; (3)受限于规模和资金, 绝大多数企业的参与需要本国政府更为有力的引导和支持。2015年, 中国正式加入GPBB。截至目前, 虽然中国已开展了许多推动GPBB的相关工作, 但仍然存在和面临许多问题与挑战: (1)由于中国倡议CBBP相关文件仍未通过审批, 因此, 尽管根据调研已有许多企业非常有意愿成为中国伙伴关系成员单位, 但仍无章可循, 无法加入; (2)中国尚未建立健全的推动CBBP倡议行动的组织模式和资金机制; (3)《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将于2020年在北京召开, 这对中国在促进CBBP的管理运行也提出更高和更为紧迫的要求。对此, 本文建议CBBP倡议可实施“两步走”战略: (1)成立并发起CBBP联盟倡议; (2)加大国际公约建设和国家履约谈判支持。  相似文献   

19.
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损失是人类面临的两个严峻的全球性环境挑战, 有关应对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公约的协作在全球范围内也越来越受重视。本文系统梳理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物多样性公约》下应对气候变化的发展脉络, 探讨了两公约下各缔约方针对相关议题的谈判立场及未来走向, 并对两公约进行了综合评价。《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涉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焦点议题主要有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Land Use, Land-Use Change and Forestry, LULUCF)、减少毁林和森林退化的碳排放机制(Reducing Emissions from Deforestation and Forest Degradation, REDD)及损失和损害国际机制, 《生物多样性公约》下涉及应对气候变化的焦点议题主要有协同增效、减少毁林和森林退化的碳排放机制(REDD)和地球工程及相关问题。本文最后还就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国际谈判及国内履约提出了建议: (1)整合谈判团队力量, 促进两公约协同增效; (2)做好交叉议题的研判和谈判预案, 主动引领谈判进程; (3)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谈判提供损失和损害风险评估数据; (4)加强《生物多样性公约》下地球工程议题的科学研究与国际交流。  相似文献   

20.
徐靖  王金洲  李俊生 《生物多样性》2022,30(11):22078-374
商业界在生物多样性主流化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本文概述了商业界对生物多样性的依赖和影响, 回顾了《生物多样性公约》与商业界有关的生物多样性主流化决定。对《2011-2020生物多样性战略计划》中4个主流化目标执行进展的分析表明, 加强商业界参与是对未来生物多样性行动提出更高要求的先决条件之一。文章梳理了4条加强商业界参与的全球路径, 包括提高认识, 引导资金流向, 完善报告体系和建立合作伙伴关系; 归纳出缺乏价值认知, 融资存在挑战, 需要更多技术方法支持和需要能力建设4个挑战。最后提出了促进商业界参与生物多样性主流化进程的建议, 包括加强生物多样性融资, 完善环境绩效体系, 加强科学支撑和建立多方协作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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