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系统保护现状及保护等级评估——以江西省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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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樊乃卿,张育新,吕一河,邢韶华,马克明.生态系统保护现状及保护等级评估——以江西省为例[J].生态学报,2014,34(12):3341-33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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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樊乃卿 张育新 吕一河 邢韶华 马克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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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林业大学自然保护区学院, 北京 100083;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城市与区域生态国家重点实验室, 北京 100085;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城市与区域生态国家重点实验室, 北京 100085;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城市与区域生态国家重点实验室, 北京 100085;北京林业大学自然保护区学院, 北京 100083;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城市与区域生态国家重点实验室, 北京 100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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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环境保护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20120902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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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基于生态系统的保护是防止生物多样性丧失的重要手段,已成为保护生物学研究的热点。对生态系统保护等级进行划分,确定局域、区域和全球尺度上生态系统保护的优先性,可为制定生态系统保护方案提供重要依据。目前,生态系统保护等级划分的常用指标包括面积流失率、幅度和代表性。以江西省生态系统为例,基于20世纪80年代的江西省植被图、生态系统图、2010年土地利用图和自然保护区图,在GIS环境下进行图层叠加运算和重分类,再进行定量评估和归一化,将江西省生态系统划分为极重要、重要和一般3个级别。结果表明:过去的30年间江西省自然生态系统面积共减少了82613.83km2,减少率超过了60%。全省的37个自然生态系统类型中有19个类型建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但得到保护的面积比例较低。森林生态系统中极重要、重要和一般生态系统类型分别占省国土面积的16.7374%、5.5310%和3.8242%,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的比例分别为0.51%、3.73%和5.76%;灌丛生态系统中极重要、重要和一般生态系统类型分别占0.0975%、0.9335%和0.0100%,保护比例分别为1.72%、0.17%和0.70%;草地生态系统中极重要、重要和一般生态系统类型分别占0.2647%、0.0005%和0.1064%,保护比例分别为0.21%、0.00%和3.49%;湿地生态系统中极重要、重要和一般生态系统类型分别占0.3532%、0.0345%和1.5650%,保护比例分别为1.87%、0.00%和18.01%。从各级生态系统空间分布来看,极重要生态系统分布范围最广,主要分布在江西省的东南部和西北部;重要生态系统主要分布在西北部和东北部;一般生态系统分布范围最小,主要分布在北部。中部地区的自然生态系统多数由于经济发展而退变为农田、城市等人工生态系统。结合江西省生态系统现状,将极重要的生态系统作为重点保护范围,因而占江西省国土面积17.46%的生态系统应该得到优先保护。这一结果为有效地开展生态系统管理,制定有针对性的生态系统的保护规划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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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生物多样性保护 保护优先性 生态系统 生态系统面积流失率 生态系统幅度 生态系统代表性 |
收稿时间: | 2013/10/31 0:00:00 |
修稿时间: | 4/1/2014 12:00:00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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