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二十年取得可喜成就——写在《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二十周年之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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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小康.四川省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二十年取得可喜成就——写在《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二十周年之际[J].四川动物,2009,2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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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小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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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林业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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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8年11月8日经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于1989年3月1日正式施行.20年来,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在省人大的关心和监督下,四川省的野生动物保护事业在赢法、执法、资源保护管理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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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野生动物保护法》 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四川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 自然保护区建设 政府领导 保护管理 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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