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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古屋议定书》背景下我国传统知识的保护:以德昂族酸茶为例
引用本文:傅玮琳,董梅,杨文华,杨兴媛,王玉珏,成功.《名古屋议定书》背景下我国传统知识的保护:以德昂族酸茶为例[J].生物多样性,2018(6).
作者姓名:傅玮琳  董梅  杨文华  杨兴媛  王玉珏  成功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云南农业大学学报》编辑部;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文物管理所;中央民族大学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摘    要:中国于2016年9月6日成为《名古屋议定书》缔约方,意味着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的保护以及获取与惠益分享制度,在国际和国内层面已经步入履行阶段。传统知识的防御性保护是防范生物剽窃,建设性保护是促进惠益分享。本研究通过多年的实地调研发现,德昂族酸茶作为一类与遗传资源相关的传统知识,在原持有方不知情同意的情况下,被某利用方申请了专利,构成了生物剽窃。本研究指出,传统知识防御性保护可考虑修订国内专利法,将传统知识强制性来源披露要求纳入其中,进而防范生物剽窃。为促进传统知识的持有方分享应得惠益和可持续利用,本研究建议依据《名古屋议定书》精神,通过立法制定特殊制度,创造性地发展出可行的惠益分享制度,区分不同的传统知识主体资格,以事先知情同意程序和共同商定条件为途径,以补偿责任或知识共享许可协议为手段,来实现《生物多样性公约》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两大目标,方能达成传统知识的建设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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