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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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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止 《生命世界》2006,(12):38-39
全球气候变暖的严峻现实和世界各地狂飙突进的环保运动,促使联合国于1992年召开了环境和发展会议,并签订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5年4月7日在柏林举行的缔约网第一次大会上,各缔约国启动了新一轮关于强制性目标和时间表的谈判,并最终促成了《京都议定书》的出台.  相似文献   

2.
2010年10月《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生物多样性公约关于获取遗传资源和公正和公平分享其利用所产生惠益的名古屋议定书》(简称《名古屋议定书》) , 是实现《生物多样性公约》确保公平公正地分享因利用遗传资源而产生惠益目标的里程碑式文件, 该议定书将会在2014年10月12日正式生效。本文回顾了《名古屋议定书》政府间委员会上对遵约机制、全球多边惠益分享机制、信息交换所、能力建设和意识提高等议题的谈判过程, 并对下一步相关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3.
创刊词     
保护生物多样性即是保护地球上一切生物资源及人类生存环境,它是经济持续发展的基础,这一观点已逐渐为人们所接受。在1992年6月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世界各国的绝大多 数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共同签署了《生物多样性公约》。《公约》的签署标志着保护生物多样性已成 为国际关注的重大问题。会议后,各国政府为实现这一《公约》将采取一系列后续行动。  相似文献   

4.
宋荔 《生物多样性》1993,1(1):59-60
《生物多样性公约》是为对付全球生物资源的锐减而制订的,《公约》为环发大会签署的重要文件,反映了国际社会对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之间关系的新认识,《公约》针对生物多样性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因而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公约》确认了生物资源归各国所有,同时在生态系统方面属全球所有;《公约》为各国使用其生物资源附加了不得对其他国家或全球公域造成环境污染的责任;《公约》规定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有关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持久利用的技术,以及为使发展中国家履行《公约》义务而设立了财务机制。《公约》在上述几方面较以前的有关法律文件有所发展,为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5.
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损失是人类面临的两个严峻的全球性环境挑战, 有关应对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公约的协作在全球范围内也越来越受重视。本文系统梳理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物多样性公约》下应对气候变化的发展脉络, 探讨了两公约下各缔约方针对相关议题的谈判立场及未来走向, 并对两公约进行了综合评价。《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涉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焦点议题主要有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Land Use, Land-Use Change and Forestry, LULUCF)、减少毁林和森林退化的碳排放机制(Reducing Emissions from Deforestation and Forest Degradation, REDD)及损失和损害国际机制, 《生物多样性公约》下涉及应对气候变化的焦点议题主要有协同增效、减少毁林和森林退化的碳排放机制(REDD)和地球工程及相关问题。本文最后还就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国际谈判及国内履约提出了建议: (1)整合谈判团队力量, 促进两公约协同增效; (2)做好交叉议题的研判和谈判预案, 主动引领谈判进程; (3)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谈判提供损失和损害风险评估数据; (4)加强《生物多样性公约》下地球工程议题的科学研究与国际交流。  相似文献   

6.
《生物学通报》2005,40(3):27-27
世界第1个旨在限制全球烟草和烟草制品的公约《烟草控制框架公约》2月27日在最早批准该条约的40个国家生效.这是世界卫生组织第1个具有国际法约束力的全球性公约.也是针对烟草的第1个世界范嗣多边协议.  相似文献   

7.
<正>《生物多样性公约》(CBD,以下简称《公约》)于1992年5月22日获得通过,并于1993年12月29日生效,目前有196个缔约方。《公约》旨在促进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可持续利用以及公平公正地分享因利用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所产生的惠益。目前《公约》框架下通过了3个议定书:《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名古屋-吉隆坡关于责任与赔偿的补  相似文献   

8.
《拉姆萨尔公约》——《湿地公约》介绍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陈克林 《生物多样性》1995,3(2):119-121
《拉姆萨尔公约》──《湿地公约》介绍陈克林(林业部野生动物和森林植物保护司,北京100714)《拉姆萨尔公约》是1971年2月2日在伊朗的拉姆萨尔签订的。该《公约》的主要作用是通过全球各国政府间的共同合作,以保护湿地及其生物多样性,特别是水禽和它赖以...  相似文献   

9.
《名古屋议定书》继承了《生物多样性公约》在规范遗传资源的获取和惠益分享问题上采取的双边路径。但是, 这一路径不能完全按照《生物多样性公约》和《名古屋议定书》预设的前提和模式在微生物领域得到实施, 已有的旨在实施《名古屋议定书》的措施对微生物研究和开发活动产生了消极的影响。世界微生物菌种保藏联合会致力于推动《生物多样性公约》及其《名古屋议定书》在微生物领域的有效实施, 并为此制定了相关的行为守则和准则。2016年世界微生物菌种保藏联合会推出的TRUST准则代表了微生物领域的获取和惠益分享最佳做法, 该准则针对微生物遗传资源的原生境获取、保藏、非原生境获取以及惠益分享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务实的建议。为了实施《名古屋议定书》, 我国启动了遗传资源的获取和惠益分享立法进程, 当前立法已经进入到一个关键阶段。TRUST准则对我国遗传资源的获取和惠益分享立法具有重要的启示。立法机关可以借鉴TRUST准则提出的受规制活动类型及相对应的建议, 并结合我国国情构建一套适用于微生物遗传资源的获取和惠益分享法律规则。这套法律规则将由对植物、动物和微生物遗传资源都予以适用的法律规则和仅对微生物遗传资源适用的法律规则构成, 后者可被纳入我国获取和惠益分享立法的实施细则之中。  相似文献   

10.
能力建设与发展一直是《生物多样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及其议定书下的重要议题,《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更是将其作为履约的有效执行手段之一。本文旨在增进生物多样性利益相关方对能力建设与发展问题的全面、深入理解,以及探讨为处理这个问题可选择的优先政策事项。首先,从能力、能力建设和能力发展基本概念入手,概述了这些术语在《公约》及其议定书相关文件中的演变历史;然后,基于历届《公约》及其议定书的决定,全面梳理了能力建设与发展的磋商进程和COP15主要争论焦点,分析了该领域面临的资金、规划、项目、信息分享以及与其他国际公约之间的协同等关键性挑战及其原因;最后,针对能力建设与发展问题,在国际层面上,从扩宽资金渠道、制定或协调不同层次的战略与行动规划、确保项目和方案的长期性和可持续性、完善信息交流机制、提升相关公约间协同增效等方面提出了政策关注点;在国内层面上,从强化顶层设计、更新生物多样性战略与行动计划、查明生物安全和生物遗传资源领域的能力建设需求、加大宣传与参与以及充分利用“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和“一带一路”倡议等方面提出了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1.
薛达元 《生物多样性》2014,22(5):547-638
<正>近年来,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下称《公约》)的最重大里程碑成果是2010年在其第10次缔约方大会上通过了《关于获取遗传资源和公正和公平分享其利用所产生惠益的名古屋议定书》(下称《名古屋议定书》)。随后,自2011年2月2日至2012年2月1日的开放签署期间,共有92个国家(包括欧盟)签署了该议定书。然而,签署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只有通过国家法律程序正式批准加入议定书,该国家  相似文献   

12.
《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生物多样性公约关于遗传资源获取和公平公正地分享由遗传资源利用产生惠益的名古屋议定书》是实现《生物多样性公约》确保公平公正的分享因利用遗传资源而产生的惠益目标的里程碑式文件,将从多个方面对国际社会产生影响。对议定书进行解读、分析和评估对于决定是否签署和批准议定书至关重要。根据分析,议定书核心内容分为遵守、公平公正的惠益分享、遗传资源的获取、术语、范围、特殊考虑和与遗传资源相关的传统知识等7个方面。本文对这些核心内容进行了解读,分析了其影响,预测了议定书生效的可能性,并提出了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13.
《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将评估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已有进展, 审议并通过“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 后者是实现2050愿景“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关键, 有助于达成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生物多样性资金机制现在是将来也是实施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的重要保证。根据《生物多样性公约》信息交换所的数据, 目前各缔约方每年对本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投资额度占其当年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比较小。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 2015年时生物多样性保护资金投入占GDP比例为0.255%, 在世界各国中处于比较高的水平。近年中国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投入连年增加, 2019年时已经达约0.6%。有研究表明, 目前全球每年生物多样性保护资金的缺口至少500亿美元, 未来十年还有更大的资金缺口, 而且当前已有生物多样性资金渠道比较单一, 并存在一些短板, 远远不能满足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的要求, 急需建立新的资金机制, 调动更多资源, 推动2030年生物多样性保护任务和目标的实现。《生物多样性公约》的资金机制可以与包括《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在内的其他相关环境公约协同增效, 比如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将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气候变化减缓等环境目标联系起来。中国作为COP15的东道国, 有积极协调磋商的责任, 力求在大会上推动形成一个新的资金机制, 即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 为“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的实施保驾护航。新的生物多样性保护资金机制将独立于现有的生物多样性保护资金机制, 具有多样化投资渠道并引入绩效评估机制, 将经费与任务目标关联, 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支持发展中国家的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  相似文献   

14.
生物多样性丧失是全球共同面临的一项重大挑战, 强化《生物多样性公约》的执行是生物多样性全球治理当前面临的迫切问题, 而推进审查机制建设则是强化执行的一项重要议题, 引起国际社会高度关注。《生物多样性公约》框架下已初步建立起一套涉及多个维度的审查机制, 不断审查《生物多样性公约》及其有关议定书和其他法律文书的执行情况。然而, 审查机制面临着参与审查并强化问责的政治意愿尚显不足、国家信息投入有待加强、审查结论有待助力强化《生物多样性公约》执行、各类审查工具需加强统筹协调等主要问题, 由此也制约了审查工作的完善性和有效性。本文概述了《生物多样性公约》框架下的执行机制, 并重点梳理了审查机制的主要环节和内容, 分析了当前面临的主要障碍, 并就审查机制的进一步建设与强化提出建议, 以期为开展《生物多样性公约》履约与制度建设, 以及有关的研究工作提供参考。在战略层面, 本文认为应当在整体、全面和平衡地推进构建“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的前提下推进《生物多样性公约》审查机制建设, 应当加强高层政治推动并调动各方行动意愿, 为发展中国家适用一定的和必要的灵活性; 在技术层面, 本文认为应当强化作为《生物多样性公约》审查机制前端的国家信息汇报, 应鼓励缔约方参与具有促进性的审查工作, 为国家自主评估执行情况提供重要补充, 并且审查内容也应当全面和平衡, 可以考虑采取全球盘点机制助力各方弥合执行差距并提升执行力度。  相似文献   

15.
《生物多样性公约》国际履约过程变化分析   总被引:10,自引:1,他引:9  
本文系统地分析了《生物多样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国际履约的全过程, 得出履约是一个动态的、反馈的、注重实效的过程。其中核心议题变化、利益集团结盟和分化以及国家层面的履约是履行《公约》的三个相辅相成的过程。核心议题是历次缔约国大会的精髓, 核心议题产生关键性的决议, 其变迁导致公约组织机构、履约行动策略和计划发生变化, 也是利益集团分化的根本原因之一。利益集团分化是国际层面上对公约变化的响应, 是公约发展的驱动力之一, 然而利益集团难以协调也是目前阻碍《公约》发展的主要原因。国家层面上, 各国通过调整执行公约条款的优先顺序响应新的决议。不同国家根据各自国情有不同的履约优先顺序, 而我国履约实践存在优先顺序不明确, 缺少对《公约》的响应等问题, 直接导致我国履约效率低下。最后依据对《公约》履约过程变化分析结果, 宏观上提出中国履约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6.
透视CDM     
郑丽 《生命世界》2009,(2):13-13
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合作,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并转让先进技术,在发展中国家开展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或温室气体吸收项目,这看起来就像天下掉下的馅饼一样,有些不可思议,然而,作为《京都议定书》的3种灵活机制之一,  相似文献   

17.
透视CDM     
郑丽 《植物杂志》2009,(2):13-13
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合作,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并转让先进技术,在发展中国家开展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或温室气体吸收项目,这看起来就像天下掉下的馅饼一样,有些不可思议,然而,作为《京都议定书》的3种灵活机制之一,  相似文献   

18.
全球多边惠益分享机制(The Global Multilateral Benefit-Sharing Mechanism,GMBSM)问题是遗传资源的获取和惠益分享谈判进程中的重要问题. 《名古屋议定书》通过后,各方就建立全球多边惠益分享机制的必要性和模式进行了磋商.作者梳理了GMBSM问题的由来和主要内容,分析了遗传资源提供国和使用国的立场.非洲集团虽支持建立该机制,但限于能力,无法有效主导议题;巴西等部分提供国未表支持,担忧GMBSM不利于国家行使主权;使用国代表为拖延议题进程,提出许多技术性难题.结果表明,GMBSM议题可能成为《名古屋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焦点,甚至可能因此产生《生物多样性公约》新的补充议定书,但其进程将十分艰难.为了更好地参与该议题谈判,我们认为国内应从外交、法律和技术层面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加强与各谈判方的交流和沟通,特别要注重对非洲集团的工作;(2)开展法律研究,评估GMBSM与《生物多样性公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南极条约》等国际条约的一致性;(3)尽早开展一系列国内调研,为参与GMBSM问题的讨论和磋商提供支持.  相似文献   

19.
农业生物多样性是《生物多样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履约的核心议题之一, 对世界粮食安全、农业可持续发展以及实现碳中和具有重要实践意义。然而, 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 由于人口的持续增长和饮食结构的根本性改变, 农业扩张已成为生物多样性丧失的主要驱动力之一。本文基于《公约》条款、第二次至第十四次缔约方大会相关决定、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政府间科学与政策平台评估报告、第五版《全球生物多样性展望》(GBO-5)等内容, 系统梳理了《公约》谈判中农业生物多样性的履约进展和演变进程, 分析了农业生物多样性面临的严峻形势及存在问题。在此基础上, 从深入农业生物多样性相关指标研究、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实现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以及推动非国家利益相关方参与等层面, 就加强中国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提出建议, 以期有利于塑造中国良好对外形象, 也为维护世界农业稳定和粮食安全、推动《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的顺利召开和成果达成奠定科学基础。  相似文献   

20.
《生物多样性公约》第8(j)条提出了术语“土著和地方社区”, 《名古屋议定书》关于遗传资源特别是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分享的很多重要条款中都涉及该术语。然而, 二者均未对该术语予以定义, 国际社会对该术语的适用范围至今尚未达成一致, 缔约方只能根据公约文本内涵和各国具体国情予以推断和解读。当前的普遍理解包括殖民主义特征的“狭义土著和地方社区”和仅具有原住民特征的“广义土著和地方社区”两种情况。对于中国而言, “土著和地方社区”是否与中国少数民族社区概念上等同或完全不同, 对于全面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和《名古屋议定书》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词源分析、定性和定量化等理论和实证研究, 构建了以少数民族具体地方社区为评估单元的“土著和地方社区特征”评价指标体系, 进而对部分少数民族具体地方社区进行了实际评估。结果表明, 一些至今仍然维持传统生产和生活方式及保留传统文化的少数民族地方社区具有明显的“土著和地方社区”特征, 适用于国际公约的相关规定。这为理解国际上的“土著和地方社区”和中国“少数民族”提供了思路, 为中国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名古屋议定书》中涉及“土著和地方社区”的条款提供了技术支持, 也为维护中国少数民族地方社区在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获取与公平惠益分享中的应有权益提供了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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